煤矿安全培训专业题库
1.新版《煤矿安全规定》中,对矿井从业人员的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答: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新版《煤矿安全规定》中,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新版《煤矿安全规定》中,对矿井作业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
4.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 哪些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特有工种岗位上工作?
答:(1)新参加工作人员;(2)转换专业、工种岗位的人员;(3)因事故责任受到处分后重新上岗人员;(4)矿井建设生产使用的成建制劳务工等。
6.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坚持哪些原则?
答:坚持“制度化、规范化”“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一号工程”“素质提升、精干高效”“统一协调、专业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等原则。
7.特种作业人员有哪些情形复审和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答:(1)健康体检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1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3)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4)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8.换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煤矿企业主管单位的任职文件(聘任材料)和复印件一份;(2)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和1张1寸彩色照片;(3)《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补办或换发安全资格证书(特殊作业操作证)申请表3份。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3)教育和培训活动的记录、档案;(4)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发放。
10.煤矿三项岗位人员是指哪三项?
答: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从业人员。
11.新招聘工人入职培训的基础培训内容包括哪些?
答:新招聘工人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军训、劳动纪律等方面。
1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13.煤矿特种工种主要包括哪些工种?
答:(1)安全监测监控作业;(2)安全检查作业;(3)井下电气作业;(4)井下爆破作业;(5)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6)煤矿防突作业;(7)提升机操作作业;(8)探放水作业;(9)瓦斯抽采作业;(10)瓦斯检查作业。
14.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内容包括哪些?
答:(1)防突的理论知识;(2)突出发生的规律;(3)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4)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
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是什么?
答:(1)考试报名;(2)考试;(3)领证申请;(4)受理、审核;(5)发证。
16.对未从事过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不具备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主体专业学历的领导,其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基础上,还应增加哪些内容?
答:(1)入井须知;(2)自救互救;(3)避灾方法;(4)事故应急处置等。
17.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哪些知识和技能?
答:(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2)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3)入井须知、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知识标志;(4)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与维护;(5)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8.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答: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19.煤矿从业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1)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后,可委托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资格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学历证明;(2)工作经历证明;(3)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21.持证人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答:(1)体检不合格的;(2)未按规定参加复训的;(3)考核不合格的。
22.《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煤矿矿长任职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答:煤矿矿长除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外,还应当依法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发证。
23.《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培训学时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复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4.《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煤矿矿长资格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的培训学时是如何规定的?
答:煤矿矿长资格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合并培训的,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4学时,每年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5.《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班组长和新招入矿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学时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以及新招入矿的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6.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安全培训经费是如何规定的?
答: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40%。
27.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持证人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审手续。申请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相应复训并考核合格。
28.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持证人申请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延期复审是如何规定的?
答:持证人申请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延期复审的,应当向考核发证部门提交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原件。审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部门重新发证。
29.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是如何处罚的?
答: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煤矿处以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直至有关作业人员培训合格为止。
3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