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分局分别组织三个监察室开展区域煤矿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对19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严重矿井开展了安全“会诊”。
二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局要求,负责对今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和本区域内C类煤矿总数的30%的煤矿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三是坚持“查大系统、查大隐患、查大风险、治大灾害、防大事故”为原则,确定每次执法检查(监察)的重点内容。
四是全力推动精准监察执法。全面建立落实计划执法制度,监察工作安排力求精准、严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强化煤矿隐患和事故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