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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皖北煤电集团五沟煤矿09.21顶板事故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9-06-13 00: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2012年皖北煤电集团五沟煤矿09.21顶板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2年9月21日17时27分,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五沟煤矿1025工作面机巷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8.353万元。

二、直接原因

冒顶处有褶曲构造,顶板松软,职工未按照修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导致冒顶事故发生。

三、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不到位未对安全隐患地段进行挂牌警示,现场作业人员发现漏顶后,未按规定程序报告,也未按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处理。

2、矿井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1025机巷部分地段过顶材料腐朽,随时有漏顶现象发生,未引起高度重视,未组织专业队伍在短时间内消除隐患。

3、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确认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差。

四、防范措施

1、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查并落实整改,隐患不消除不得作业。

2、加强支护材料的研究,正确使用志华材料。对于顶板松软巷道及淋水巷道,支护材料要有足够的支护强度和耐腐蚀性,支护材料的选型和规格要从源头把关。

3、加强巷道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安全管理。对于有煤顶、碎矸顶、断层、褶曲构造等地段的巷道,要实行挂牌管理,提前采取措施,确保隐患提前消除。

4、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杜绝违章作业,提高员工自保、互保能力。

2012年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公司03.11机电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2012年3月11日20分左右,亳州煤业公司1042工作面发生一起因职工违章误操作造成支架护帮板伤人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直接原因

1、抹帽工任某无支架工操作证操作支架;未进行现场安全确认,违反措施中“煤壁有人作业时严禁操作支架”的规定,进行误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不到位。跟班干部和班队长对特殊地段(机头刹底落车)、特殊环境(机头有淋水)、特殊时段(快交接班0盯防不紧,事故发生时均不在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1、《规程》规定不严谨,未明确规定从支架备用阀上引出输液管的接法及管理要求,致使此项操作长期无迹可寻,是造成事故的技术管理原因。

2、注液枪控制阀与支架控制阀无明显标志,非支架操作工现场确认困难是造成事故的管理原因。

四、防范措施

1、认真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特别是要强化工序转换时的安全确认。

2、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无证上岗人员的查处力度。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特别是综采工作面煤壁有人作业时,支架上要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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