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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崖煤业抓好新媒体形势下的网络舆情工作

作者:黄捷 2019-06-25 15:46 来源:煤矿安全网

网络舆情随着时代发展、企业改革而变化。在新媒体时代,媒体事件无小事。公众通过各种网络工具表达观点、抒发情绪,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观点、人人都能发声,自媒体时代已经来临。任何一个关于企业的负面报道,被媒体放大后,都有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抓好新媒体形势下的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一、健全机制,主动占领话语权

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工作机制,积极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在建立完善网评队伍的基础上,还应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如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规范、网络舆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网络舆论跟踪机制和网络评论员联络机制等。在发生网络舆论突发事件时,网络评论员能在第一时间集中,第一时间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主动与群众进行沟通和交流,抢占舆论引导工作的先机和主动,牢牢把握住“网上话语权”。

二、高度重视,运用互联网管理

我们要切实加强网络的运用和管理。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运用新技术、新产品加强网络监控。二是储备有专业电脑操作知识的舆情管理人员。三是着力加强和网络媒体的沟通。如贴吧、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要主动与网络媒体建立沟通渠道,借助网络优势,更好更快地做好企业对外宣传报道,确保正面的、权威的信息始终占有主导权,不断提高企业在社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抓好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建设

加强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建设是应对网络舆情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建立网络舆情应对骨干力量,选拔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业务全面、文字功底强、熟悉网络环境的网络评论员,负责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并在网络舆情热点事件出现时,负责网上发帖、跟帖和撰写发表网评文章等,及时开展正面引导,对负面信息,多向导流,化害为利,最大程度消除对企业的不良舆论。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应对队伍的培训。企业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开设网络知识、网络公共危机应对技巧与策略等课程,定期对网络舆情应对干部开展培训,切实提高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快速反应、及时应对、正确引导网上舆情的能力。

四、抓好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建设

机制建设是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根本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各部门一定要强化对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二是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控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主流门户网站以及本地网站的新闻信息和互动类网络社区、论坛实施动态监控,及时掌握了解网络舆情动态,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按敏感程度和影响大小,将舆情热点分为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分别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回应原则、工作流程、先期措施、善后处理等内容,把责任落实到人。舆情热点出现后,按照准确、及时、透明的原则,根据网络舆情类别和等级,及时启动应对预案

五、加强内部管理和正面宣传

加强内部管理是防范舆情风险的根本之策,不能总是被动防御,而要主动作为。要加强和谐企业建设,让广大员工从心里热爱自己的企业,愿意为企业说话,传达正能量。

舆情是现代信息化社会的产物,有网络就会有网络舆情,有舆情就需要我们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是新形势下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一门必修课。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体现着政府、企业的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体现企业的文化和品牌塑造。

网络的迅猛发展和公众的民主意识、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网民对突发群体事件和负面舆情有着空前的热情,他们迫切希望了解事情真相和问题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解决,甚至有的人会失去理性的判断。因此,我们要真心实意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凭事实说话,抓住舆情的主要矛盾,以真诚态度解决问题,以更加全面有力的措施来化解矛盾。

要坚持四个原则,积极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一是“提前预警,及时处置”。在平时工作中,要增强敏锐性,保持高度警惕,对网络负面舆情,要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将网络舆论化解在初级阶段,处置在萌芽状态。二是“实事求时,客观公正”。面对一些工作量大,短时间内难以查明事件真相的网络负面舆论,要将每一阶段调查工作的实时情况向公众公布,防止网上不实言论的扩散和传播;并依据法律法规做好现实事件的处理;确属自身存在的问题,要闻错即改,切实进行责任追究,用实际行动蠃得广大网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表达准确,用语严谨”。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切忌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避免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对一些尚未调查清楚的事实,不能想当然的发表意见,不使用含糊的语言,切忌随意发言,引发人们更大质疑。四是“疏通化解,顺势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种传统舆论媒体,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和谐舆论氛围。同时,在舆论引导工作中对群众关注的细节问题,要用事实消除群众的质疑,针对有些网民法律知识不足、感情色彩强烈,言辞激烈偏颇的现象,要讲清相关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进行解释,做到情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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