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2019年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汇编
XX市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XX市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关于印发《XX市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煤矿各科室、区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岗位、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现予以下发,望公司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责任落实。
附:《XX市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XX市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第一部分 矿级领导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岗位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岗位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岗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岗位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岗位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岗位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岗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岗位大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
10.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报告、井下动火作业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岗位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岗位工作的监督。
15.负责每半年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1次安全生产岗位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岗位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一井一制”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确定符合条件的矿井分管安全生产岗位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依法设置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十、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目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岗位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3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1.矿长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总工程师是矿井安全生产岗位技术第一责任人,负责各专业技术责任。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5.组织制定矿井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杜绝不合理集中生产。
7.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制定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8.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9.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井采区设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并监督实施。
10.审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安全监控报表,审核瓦斯日报表和地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
12.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闭坑报告;组织编制并实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和矿井开采设计。
13.审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等。
14.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业专题会议。
15.组织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6.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
19.制止和查处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瓦斯爆炸、火灾、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反风演习;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21.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22.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3.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三、安全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岗位监督管理工作,在矿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岗位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矿安全生产岗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岗位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岗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岗位计划。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参加矿安全生产岗位会议,通报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定”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岗位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及时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等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1.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2.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3.监督检查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4.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等。
16.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监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制止和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等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
19.制止并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查处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2.组织对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处理。
2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岗位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四、生产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生产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采煤系统安全生产岗位工作,按照“管业务
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负责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指导制定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工、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4.指导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管理,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6.组织开展采煤、掘进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生产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采煤、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岗位调度工作,督促调度所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负责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8.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岗位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9.负责落实采煤、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0.参与审查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采煤、掘进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采煤、掘进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2.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5.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五、机电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矿长负责机电安全生产岗位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机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组织制定机电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4.监督检查机电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用具使用情况。
5.负责矿井安全可靠供电系统。
6.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负责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组织制定矿井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制定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建立矿井排水系统各项制度,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10.组织制定年度机电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1.负责落实机电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12.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非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3.组织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4.组织制定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开展主副井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等专项检查。
16.查处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负责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8.参与安全生产岗位大检查,开展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19.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参与制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岗位计划。
21.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开展1次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救援演练。
2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24.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六、采掘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采掘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矿井采掘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煤矿采掘过程中的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采掘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
2.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经过依法培训、取得安全任职资格。采掘副总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采煤技术管理水平,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计划。
3.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采掘过程中落实煤矿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4. 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5.加强对分工部室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对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提出意见。
6.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
7.协助总工程师对煤矿的生产布局、采煤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8.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采煤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9.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采掘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10.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现场发生变化时,采掘副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11.协助总工程师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审批。
12.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监督整改。
13.对采煤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规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14.协助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5.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七、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通防科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一通三防”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组织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一通三防”人员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基础参数测定等工作。
4.负责编制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及措施。
5.审核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
6.负责编制防止煤层自然发火设计;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
7.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8.负责开展瓦斯日分析工作。
9.协助、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0.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督促通防及相关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11.协助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2.负责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参与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检查“一通三防”和火工品管理工作。
14.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参加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瓦斯治理工作情况会议。
15.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6.参与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7.参与“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9.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八、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地测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安全生产岗位管理职责,负责地测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地测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地测科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地测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参与矿井防治水安全培训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开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和防治水工程等设计工作。
4.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组织开展对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7.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8.负责地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9. 审查巷道贯通通知书。
10.组织开展矿井测量、地表沉陷监测工作。
11.组织开展矿井地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2.负责建立地测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3.参与检查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14.组织召开有关地测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测防治水重大问题。
15.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16.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9.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1. 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九、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机电安全技术管理职责,配合机电矿长做好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机电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机电科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机电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编制机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负责制定机电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组织机电专业全员培训。
4.检查机电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协助机电副矿长保障矿井主要提升的完好安全可靠。
6.协助机电副矿长保障矿井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落实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参与高温热害矿井降温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制定矿井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批各类机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等。
9.负责制定年度机电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落实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0.落实机电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落实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11.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2.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3.制定并实施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4.开展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等专项检查。
15.参与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6.参与查处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参与安全生产岗位大检查,开展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18.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岗位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9.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负责开展1次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救援演练。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23.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十、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2.经常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3.协助安全矿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措施,并经常检查和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和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上报、结案。
5.组织检查和掌握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劳动保护情况,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奖惩意见。
7.负责主持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
8.负责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矿山救护队技术训练、演习,发生事故时,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事故抢救。
9.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十一、抽采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审查瓦斯抽采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瓦斯抽采岗位责任制。
2.对瓦斯抽采负责技术和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工做好防止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抽采工作。
3.指导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规划、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安全。
4.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5.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瓦斯抽采情况,解决瓦斯抽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7.组织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进行审查、抽采达标工程进行验收。
8.负责分管范围内及瓦斯抽采过程中职业病防治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二部分 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安全科是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的专职监察机构,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对矿井生产经活动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对矿井各级领导、管理及生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和安全行为实施安全监察。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岗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岗位指示、指令,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监察。负责全矿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在分管矿长直接领导下,根据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岗位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考核。
3.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搞好安全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4.在分管矿长直接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搞好生产现场日常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落实整改或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汇报分管矿领导,并监督隐患整改情况。
5.抓好安全信息系统工程的运转工作。
6.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分管矿长领导下,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及时上报事故报告,经矿领导批准执行。
7.参加矿井各项工程设计审查,参加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参加有关安全、生产、计划、隐患排查等业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岗位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8.参与制定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9.落实矿井安全生产岗位“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10.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技术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落实情况。
11.对矿井采、掘、机、运、通等生产活动、安全设备、设施、仪器、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12.严肃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13.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14.做好各种安全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15.搞好本单位安全思想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岗位。
二、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是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对矿井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巷道修护、辅助运输、设计、矿压、支护等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各项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方针、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指令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业务保安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研究、编制矿井远景规划、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技措计划和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优化采掘工程设计,保证采掘平衡和工作面正常生产接续,负责采煤、掘进等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4.积极发挥生产技术管理职能,负责根据生产计划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5.做好采、掘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批工作情况,杜绝无规程措施施工现象。
6.参加矿井隐患排查会,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积极总结生产技术方面新经验,推广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岗位和技术管理工作,推动科技进步。
8.做好技术统计,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上报各种生产数据、资料和报表。
9.负责支护材料的管理,确保支护材料的合理投入;负责矿压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可靠性。
10.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副科长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
三、地测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地测科在地测副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安全生产岗位管理职责,负责地测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地测副总组织制定矿地测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地测科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地测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 协助地测副总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参与矿井防治水安全培训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3.协助地测副总负责开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和防治水工程等设计工作。
4.协助地测副总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协助地测副总组织开展对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协助地测副总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7.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8.负责地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9. 编制巷道贯通通知书。
10.组织开展矿井测量、地表沉陷监测工作。
11.组织开展矿井地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2.负责建立地测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3.参与检查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14. 协助地测副总组织召开有关地测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测防治水重大问题。
15.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16.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9.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四、调度监控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组织协调指挥中心,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岗位调度工作和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监测、通讯联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管理,主动调度,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岗位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命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在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岗位调度指挥工作,根据矿井作业计划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综合平衡好矿井安全生产岗位工作。
3.按照“三大规程”指挥矿井正常生产,及时解决生产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岗位情况,狠反“三违”,查找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对重点工程和存在隐患的部位,做好重点调度工作。做好夏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冬季防寒、防冻以及法定节假日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安排。
4.坚持组织召开安全调度会、生产办公例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负责仓库材料管理工作,对入库的设备、材料进行验收。
5.做好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统计工作,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详实的数据资料,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各种台帐、记录等资料严格管理,达到调度生产标准化要求。
6.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岗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避灾路线,当矿井遇有重大灾害或事故发生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在矿长统一指挥下,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了解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岗位。
7.负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员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完好有效,发挥应有作用。
8.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参与矿井安全生产岗位事故的调查、分析。
9.加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调度队伍整体素质;推广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加大科技创新,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的长治久安。
10.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11.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随时保持认真接收井下电话,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
12.按照规定及时填制各类台账与报表。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将设备撤出井下,进行处理。
13.根据作业进度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和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
14.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科是矿井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对矿井机电提升运输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岗位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业务管理,对全矿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负有组织、协调、考核、奖惩职责。
3.负责组织全矿的机电生产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设备机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新安、新增、改造设备的验收。
5.建立健全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使其有效运行。
6.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器材实行分类编号建卡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体制。对初次投入使用或修复后准备下井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鉴定并签发入井防爆许可证。
7.负责对有关矿用产品和主要设备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校验,并建立技术档案。
8.负责编制矿井机电系统设备检修计划,“三防”、“四防”工作计划,设备配件计划,并组织实施。
9.制定机电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安全学习,对出现的机电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0.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11.负责全矿运输设备的业务管理,对全矿运输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负有组织、协调、考核、奖惩职责。
12.负责组织全矿的提升运输生产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运输设备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1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新安、新增、改造运输设备的验收。
14.建立健全各项运输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使其有效运行。
15.负责对全矿运输设备、器材实行分类编号建卡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管理体制。
16.负责对有关矿用产品和主要设备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校验,并建立技术档案。
17.负责编制矿井提升运输系统设备检修计划,“三防”、“四防”工作计划,设备配件计划,并组织实施。
18.制定提升运输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安全学习,对出现的提升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9.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0.第一负责人外出时,副职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六、通防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通防科是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防治自然发火、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1.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井通防生产标准化。参与矿井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
3.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一通三防”生产安全费用计划编制工作。
4.参与研究矿井生产接续、长远规划和开拓方案中通防安全合理布局。负责通防设计的编制工作。
5.参与指导通防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及分析处理。
6.负责“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通风阻力测定等重大通防技术工程,参与审批相关作业规程及措施。
8.负责组织通防安技措工程、仪器仪表检测、计划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督促填报各类通防报表、图纸和通防资料分析,做好通防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
10.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11.抓好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12.认真组织 “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并认真落实查出的问题,责任到监区。
13.推广通防安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通防科研攻关。
14.对违反通防管理规定、不按要求落实通防安全管理规定措施的,通防科有经济处罚权。
七、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办公室是后勤保障单位,负责矿井下职工的工作服的洗涤、发放,职工的就浴、干部就浴、职工就餐、会议服务、办公场所的水电暖维修、治安保卫、矿区稳定、消防管理等工作。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政策、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岗位工作。
2.制定好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发现有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现象或影响到正常安全生产岗位管理的行为时,办公室主任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全员业务素质,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机电事故的发生。
5.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人员,查出无证上岗人员,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处理。
6.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穿着服装、劳保用品以及其他用品。
7.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出现的问题,本着谁交班、谁处理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禁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8.各岗位严禁空岗、跑岗、睡岗现象,如果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对班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重新学习上岗。
9.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岗位中的不安全因素,搞好内部隐患排查工作。
10.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为职工做好饭菜,保证职工吃好,有充沛的体力为安全生产岗位做出贡献。
11.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下令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整改或上报请求处理。
12.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特别是教育炊事员食堂管理人员熟练的掌握压面机,食品冷藏箱、炸锅、绞肉机等食品机的性能、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避免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13. 经常检查食堂各食品机具的供电线路是否破裂而产生漏电现象,以防工作人员触电。
14.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积极搞好矿区的内部治安管理和日常警卫工作,加强巡逻守候,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及时侦破和查处各类案件,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岗位的顺利进行,维护好治安秩序,给职工家属创造一个安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16.积极搞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消防部位和消防器材的管理,领导全矿义务消防员的业务训练工作,提高整体素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7.积极搞好安全预防和治安防范工作,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负责协助有关单位、重要物资部门做好“四防”工作检查,确保安全。
18.负责对治安灾害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现场的保护,协助配合搞好调查走访。
19.加强对危险物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和检查,预防危险和爆炸物品的被盗或丢失,做好爆炸材料的押运。
20.加强户籍管理,严把户籍关,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不徇私情,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
21.加强对全矿重点人口和帮教对象的管理工作,协同各治保组,组织搞好他们的帮教和转化工作,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22.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3.认真贯彻落实矿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各项议案和决议。
24.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工作。
25.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监督网络和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26.定期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并积极配合好矿行政、安监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岗位工作,指导女工协管会开展好协管安全工作。
27.维护职工身心健康,监督矿和基层各单位执行好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等。
28.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岗位权利,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岗位进行监督。
29.督促教育部门搞好职工群众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30.参与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处理的公正性。
31.负责检举、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岗位的宣传工作,并进行舆论监督。
32.关心职工劳动条件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33.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八、综采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健全区队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根据矿上下达的生产计划,向各班组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明劳动纪律,坚持“四不生产”和“四不放过”原则,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煤炭质量、煤炭回收率,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6.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保证材料、备件的供应和回收,最大限度地降低材料消耗,组织队上的经济核算,厉行节约,减少材料消耗,降低成本。
7.积极学习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普及新工艺、新技术,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8.组织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专业技能。
9.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劳动组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矿上交办的各项工作。
10.负责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1.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2.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九、综掘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健全区队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根据矿上下达的生产计划,向各班组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明劳动纪律,坚持“四不生产”和“四不放过”原则,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抓好生产准备和接续,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搞好节支降耗、修旧利废工作;协调劳动组织,抓好经济管理,提高劳动效率。
6.主持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7.积极试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
8.抓好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按时参加培训、复训。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工作。
9.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0. 负责综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1.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抽放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矿井瓦斯抽放总体工作,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年度、月度瓦斯抽放量和打钻进尺。
2.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装、维护、使用、回收,定期检查地面瓦斯泵站及井下抽放系统。
3.负责井下瓦斯抽采、探放水工作。
4.根据相关要求,提高瓦斯抽放率,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5.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系统的改造、安装、调试工作。
6.按年、季、月度提出工作计划和总结,并针对瓦斯抽放关键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定期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
7.负责瓦斯抽放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
8.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一、通防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根据矿井防灭火年度计划,每月编制作业计划,及时完成地表防灭火钻孔灌浆、注氮、注胶工作,保证井下安全生产。
2.经常查看灌浆效果,结合井下采掘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面灌浆工作。
3.负责井下防灭火设备、灌浆管路、注胶管路的维修与维护,防止井下大面积跑浆发生。
4.每班按照规定想调度室及时汇报灌浆、注氮等防灭火工作。
5.负责防灭火钻孔的施工,定期对地面和井下灌浆、注氮设备的保养维护。
6.按年、季、月度提出工作计划和总结,并针对防灭火关键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定期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
7.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
8.负责矿井通风设施修建、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9.负责矿井防尘设施的布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10.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1.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二、矿山兼职救护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从事矿山救护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3.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4.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处理井下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事故,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灭火工作。
5.参加排放瓦斯、疏通溜煤眼、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佩用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搞好安全及事故处理。
6.做好井下的预防检查工作,掌握井下的巷道布置、工作地点和避灾路线,协助矿井消除安全生产岗位事故隐患。
7.实施军事化管理,按计划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
8.组织本单位新队员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9.按规定配备救护装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0.根据矿井主要灾害类型制定预处理方案,并进行训练演习。
11.负责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12.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13.责井下消防器材库的使用和管理。
14.对本矿救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救护设备完整、完好性。
15.负责应急救援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
16.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7.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职能部室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是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积极配合安全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3.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
4.参与其他部门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审查。
5.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6.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矿长提出具体建议。
7.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查,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9.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会议,做好安全例会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提出具体建议。
10.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11.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工作水平。
12.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
1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4.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
15.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6.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7.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情况。
18.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9.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20.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岗位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岗位管理的建议。
2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2.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整改措施。
23.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二、安全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副科长应积极协助安全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安全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积极配合安全科科长开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完成分工工作。
3.在安全科科长未在岗位时,安全科副科长应承担安全科科长职责。
4.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5.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情况。
8.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0.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岗位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岗位管理的建议。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整改措施。
13.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三、安全科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技术员是安全科安全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在安全科长和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技术管理等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在安全科科长和安全副总领导下,全面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安全科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搞好安全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安检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对安全注意事项做重点说明。
3.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5.搞好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健全各种登记手册,督促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绘制和填写有关图纸和资料。
6.认真整理和分析各类事故案例,广泛收集安全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提供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
7.参加事故分析,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全面、细致掌握情况,明确提出技术性鉴定结论,并监督制定出严格具体的防范措施。
8.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9.按时参加安全信息评价、分析、兑现会议,按时参加矿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
10.经常深入各单位和施工地点,监督检查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确保规程措施在现场兑现,对现场与措施不符或条件变化时,应要求有关单位补充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11.坚决制止和查处“三违”,办好“三违”学习班。
12.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文理畅通。
13.协助安全副总工程师搞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向领导汇报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4.按时参加有关的安全会议,认真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检查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检查工在安全科的领导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作业地点进行安全生产岗位监督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岗位监督检查责任者,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要求。
2.严格现场监督检查,以身作则,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3.坚持现场八小时工作制,全面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规程、措施、工作标准、生产标准在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处理;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和安全科,进行处理。
4.搞好现场安全质量评估工作,认真填写评估表,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发生事故和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
5.参加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兑现。
6.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和汇报制度,严格执行盯岗包片跑面制度,杜绝空班漏岗。
7.服从分配,听从指挥,遵守制度,认真负责,不怕打击报复,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完成安全科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8.参加班前会,听取工作安排,参加科长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9.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五、培训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培训负责人是在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岗位及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矿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坚决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的方针路线,教育职工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
2.明确分工,划分责任范围,监督本单位职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好与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和业务联系,增强抵御安全责任事故的能力。
3.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职工培训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教育的主要指标按期完成。
4.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认真搞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不定期的抽查职工的持证上岗情况,安排做好新上岗职工培训、考核、岗位证的办理、岗位工复训、验证等工作。
6.认真组织新职工的入矿教育和转岗职工的培训工作,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
7.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普通大中专招生、技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保证招生工作质量和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
8.负责布置及总结培训中心的月、季、年度工作,并对每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
9.负责矿年度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写工作,报矿批准后组织实施。
10.根据矿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把好有关费用的支出关。
11.认真执行培训人员的有关奖惩规定,奖罚分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12.关心职工生活,了解职工思想动向,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和安全问题的发生。
13.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调度室是矿井生产、安全组织协调指挥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矿长和生产矿长的领导下开展生产安全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调度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落实。
5.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6.负责煤矿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煤矿各类安全生产岗位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
8.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调度。
9.负责事故情况的汇报和汇总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
11.负责保证煤矿生产通讯系统的通畅。
12.负责煤矿监控系统的运行值班以及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
13.负责各类生产报表的报送工作。
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调度室副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调度室副主任应积极协助调度室主任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调度工作,做好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
3.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4.调度室主任未在岗位时,调度室副主任应根据安排承担主任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6.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落实。
7.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岗位协调度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调度员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班中不脱岗、不空岗、不睡岗,班前不喝酒。
3.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4.在矿井突遇暴雨、狂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直接威胁矿井安全时有权立即下达撤出井下人员的命令。
5.在矿井发现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险情时,有权立即下达撤出井下人员的命令。
6.在工作地点不具备安全生产岗位条件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
7.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调度。
8.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9.对当日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做好分析。
10.通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上下的安全生产岗位、气体浓度、风速、供电、排水运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
11.对井上下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跟踪调度。
12.按规定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13.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14.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15.按规定参加本科室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九、通防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通防科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和通防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3.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负责矿井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专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工作。
4.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5.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6.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7.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8.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组织生产、作业等行为。
9.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1.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2.编制年度“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13.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4.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参与1次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7.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0.负责矿井通风专业标准化达标治理工作。
21.负责矿井瓦斯示范矿井达标验收工作。
十、通防科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通防科技术员在通防科长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通防科长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和各生产单位的“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的开展情况。
3.监督检查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检查出的“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
4.从安全技术上加强“一通三防”管理、避免“一通三防”事故,在“一通三防”管理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5.进行通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
6.参加矿年度、季度及月通防计划的编制。
7.参与编制矿井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把“一通三防”作为重点内容对通风、防尘、防灭火等系统做详细的分析和论证,确保设计内容齐全、系统合理、符合规程和标准。
8.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程的方案及施工设计。
9.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10.制定通防作业计划;拟定矿井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鉴定方案等方案的编制及实施。
11.积极推广应用通防专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科研攻关,增强矿井抗灾应变能力。
12.负责搞好矿井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通风设施管理及矿井风量合理分配等工作。
13.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专业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14.参与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参与公司组织的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
15.及时上报各类通防技术资料、报表。
16.建立煤矿通防技术档案,做好煤矿通防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7.积极参加本部室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8.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落实。
19.负责矿井通风专业标准化达标治理工作。
十一、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是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对矿井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巷道修护、辅助运输、设计、矿压、支护等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各项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方针、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指令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在总工和专业副总的领导下,做好业务保安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研究、编制矿井远景规划、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技措计划和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优化采掘工程设计,保证采掘平衡和工作面正常生产接续,负责采煤、掘进等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4.积极发挥生产技术管理职能,负责根据生产计划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5.做好采、掘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批工作情况,杜绝无规程措施施工现象。
6.参加矿井隐患排查会,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积极总结生产技术方面新经验,推广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岗位和技术管理工作,推动科技进步。
8.做好技术统计,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上报各种生产数据、资料和报表。
9.负责支护材料的管理,确保支护材料的合理投入;负责矿压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可靠性。
10.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11.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2.负责分管范围内图纸编制、修改工作。
十二、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应积极协助技术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技术科科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规定,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2.按照分工要求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进行煤矿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3.要按照分工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矿井通防及防治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
4.经常进行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
5.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8.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9.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10.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2.负责分管范围内图纸编制、修改工作。
十三、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地测科是地测防治水业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和地测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3.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4.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5.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6.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7.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矿压治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
8.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9.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工作。
10.督促检查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1.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2.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3.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意见。
14.负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8. 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十四、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测量技术员在地测科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上下测量工作,对测量结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井上下测绘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填绘各种矿图。
3.井上下控制测量,井下工作配齐防护,各项工程测量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填绘。
4.贯通测量工程,地表和岩移,观测工程要达到规范的要求,并及时提供可靠的各种参数,特别是提供安全、合理的保护煤、岩柱尺寸。
5.负责井巷施工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并监督施工单位按中腰线施工。
6.负责井下各采煤工作面进度丈量,及停采线的标定,制止越界开采。
7.掘进巷道,在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负责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
8.掘进巷道附近有需保护的设施时(如密闭等),事先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后再掘进。
9.贯通巷道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通知施工单位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防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0.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不按设计施工的要及时汇报处理。
11.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12.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五、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地质技术员在地测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地质分析、地质预测预报等工作,对地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地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地质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认真编录巷道素描,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储存情况,顶底板岩性及影响生产的其他地质因素,并按时提供采区、采面、掘进工作面地质资料。绘制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
2.进行水文地质工作,井下工作配齐防护。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出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富集规律,预计矿井涌水量,为矿井合理排水提供可靠的依据。
3.编写矿井补充勘探钻孔施工措施,并收集整理资料,绘制煤层钻孔柱状图和建立钻孔资料台帐。
4.编制矿井勘探计划,搞好矿井补充勘探工作。负责井下探水、探煤、探明主要构造,钻探施工措施,及时分析资料,填绘矿井充水隐患,为矿井采掘活动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5.接近老空积水或其它水体掘进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确定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等“三线”,并通知施工工区。
6.矿井采掘活动过程中,预计前方有地质构造或顶板岩性发生变化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回采工作面的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定期核实,发现不符合规定或设计时,及时向采煤总工和地测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定期探煤厚,核实采煤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和全矿井回采率,以保证国家资源足量回收。
9.负责矿井地质储量台帐的填报、平衡、上报工作。
10.每月制定矿井“三量”变化情况,计算采面、采区及矿井回采率。
11.雨季负责地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2.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培训。
十六、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科主要负责人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检查机电运输岗位工种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监督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4.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6.负责建健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及地面生产系统等安全保护装置。
7.负责开展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工作;防止非防爆、非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入井。
8.制定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9.监督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0.落实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所属开展提升系统、胶带输送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等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2.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维修后的各项安全性能指标符合维修生产标准的要求;参与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参与指导停产检修工作。
14.参与审查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开展机电运输岗位工种业务培训。
15.参与安全生产岗位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落实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16.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岗位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7.每年至少参加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十七、机电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科副科长应协助机电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机电科科长开展机电、运输管理岗位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
3.按照分工要求及时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管理检查,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电科副科长要立即组织整改。
4.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5.机电科科长未在岗位时,机电科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6.按照分工要求,及时制定规程、措施,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及时向机电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8.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9.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0.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八、机电科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科技术员机电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机电技术管理等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机电科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岗位等工作。
2.组织编制机电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矿井机电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协助科长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岗位。
4.及时对现场机电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好相关的工作。
5.在机电副总的组织下,编制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6.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
7.参与大型规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实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
8.协助其他专业编制采、掘等工作面的配电设计和电气整定计算,保证采、掘等工作面供、配电的合理性。
9.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及时向机电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10.协助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1.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状况,向机电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
12.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4.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5.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九、机电科设备(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全矿各类机电技术资料的管理。
2.负责机电科各种技术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归档岗位工作。
3.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并建目录。
4.整理、保存全矿钢丝绳试验记录,大型固定设备的测试记录和资料。
5.整理、保管各种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用具等试验、校验记录。
6.掌握计算机管理资料的操作技术与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资料管理现代化。
7.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
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查阅资料者在严格履行手续的同时,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耐心,提高服务质量。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区队管理(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综采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综采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采区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工作。综采队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调好各综采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3.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生产标准组织采掘工作面的生产。
4.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岗位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8.负责组织制定本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0.参加安全生产岗位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1.负责区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1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13.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14.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16.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17.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组织落实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9.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2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综采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综采队副队长应积极协助综采队队长开展好相关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工作。综采队副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调好各区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3.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生产标准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
4.组织参加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岗位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5.及时协助区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6.协助区长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8.贯彻落实本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制度,协助区长进行考核。
9.及时对安全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10.负责区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11.参加工区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对采煤工作面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2.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13.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协助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15.协助采煤工区区长组织好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三、采煤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采煤技术员是安全生产岗位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技术管理工作。采煤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队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采煤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3.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4.定期复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采煤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7.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8.对采煤工作面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9.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10.协助队长组织好区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1.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岗位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
12.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面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3.负责搜集工作面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四、综采队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综采队班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综采队班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综采队班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3.综采队班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采煤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
4.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6.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
7.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
8.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9.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10.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1.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12.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13.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14.本班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5.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五、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掘进队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工作。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3.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生产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生产。
4.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岗位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8.负责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0.参加安全生产岗位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1.负责区队(班、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1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13.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14.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16.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17.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组织落实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9.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2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21.搞好节支降耗、修旧利废工作;协调劳动组织,抓好经济管理,提高劳动效率。
22.积极试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
2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4.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队副队长应积极协助队长开展好相关的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工作。副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调好各区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3.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生产标准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
4.组织参加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岗位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5.及时协助队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6.协助队长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8.贯彻落实本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制度,协助队长进行考核。
9.及时对安全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10.负责区队(班、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11.参加区队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对采煤工作面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2.负责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13.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协助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15.协助队长组织好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七、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技术员是安全生产岗位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掘进技术管理工作。掘进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队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掘进作业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3.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4.定期复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掘进区队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7.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8.对掘进工作面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9.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10.协助队长组织好区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1.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岗位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
12.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面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3.负责搜集工作面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八、掘进队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队班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队班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掘进队班长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掘进,保证安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3.掘进队班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掘进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掘进。
4.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6.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
7.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
8.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9.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10.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1.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12.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13.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14.本班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5.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九、机电运输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运输队队长是煤矿提升、运输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提升、运输管理工作。运输队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机电矿长、采掘副总在提升、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2.在领导部门指导下对煤矿提升、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
3.负责组织制定本区队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队长要令其停止使用。
5.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现有故意损坏煤矿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的现象或影响到正常安全生产岗位管理的行为时,队长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配合有关部室,进行设备的进货验收,保证采购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8.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综合安排对设备进行检修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岗位。
9.定期组织本区队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煤矿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
10.期排查煤矿在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11.在对制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2.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提升、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3.协助机电科进行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的大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14.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
15.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性,并保证各类保护齐全、完好。
16.参与编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
17.协助机电科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
18.加强对分管机修车间的管理,保证修理的设备、器材符合规定要求。
19.协助机电科进行煤矿提升、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20.积极在煤矿推广提升、运输安全生产岗位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科研攻关。
21.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2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机电运输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协助队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机电运输队副队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队长长开展提升、运输管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理组织职工按照提升运输任务进行搬运操作,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
3.按照分工要求及时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管理检查,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运工区副区长要立即组织整改。
4.在进行大型设备、物资的运输时,应对有关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把关,确保安全。
5.队长未在岗位时,副队长应根据安排承担队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6.按照分工要求,及时制定规程、措施,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执行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灵敏可靠。
8.执行好本区队运输计划、运输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及时纠正“三违”现象。
9.组织开展本区队隐患排查,及时排除生产中的隐患,并组织治理。
10.参加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11.落实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工作。
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一、机电运输队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运输队技术员是本区队安全生产岗位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区队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岗位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岗位方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岗位的指示指令,贯彻各项规章制度。
2.在队长的领导下,做好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管理责任,完成区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负责矿井提升运输方案设计、审批,负责提升运输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并监督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4.负责矿井辅助运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5.负责主持辅助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6.负责矿井辅助运输设备、安全设施选型论证工作,主持全矿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工作。
7.积极推广应用矿井提升运输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改善矿井运输环境。
8.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合理安排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9.接到安全生产岗位事故汇报后,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处理,并参加事故分析。
10.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十二、运输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班长是运输队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维修和安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班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岗位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保证维修、改造、安装管理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岗位的指示指令,贯彻各项规章制度。
2.协调好班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维修和安装计划、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作业。
3.组织好班前会,在会上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岗位的规定、通知、会议精神,总结上一班的安全生产岗位情况,下达当班工作任务,布置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6.负责组织制定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7.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组织职工按章操作,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8.在批准进行大型设备维修及安装时,应对有关具体安全措施把关,确保安全。
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0.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班组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11.及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岗位办公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岗位要求。
12.督促、检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13.监督本车间检修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三违”现象。
14.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班组和安装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排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15.组织好本班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16.负责本班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17.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18.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0.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三、机电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班组长是机电设备现场直接管理人,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岗位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及矿上的规章制度,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履行本岗位职责上文明岗。
2.机电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岗位的第一责任制者,负责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岗位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岗位和职工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机电班组长是提升、水处理、供气、供电系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班组长必须撑握有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4.认真贯彻落实工区安排的生产任务,积极组织人员安全施工正规操作,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不定期检查本班组职工对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做好配件管理及岗位材料申报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6.熟知现场情况,掌握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7.积极参加工区组织的各项会议及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师徒帮带工作”不断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正规操作水平及设备故障排除技能。
8.带领本班组职工搞好各类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班前后会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的能力。
9.管理好本班组的公用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出入,防止被盗和损坏。
10.岗中用心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勤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杜绝“三违”现象。
第五部分 兼职救护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队长是救护队安全生产岗位的第一责任者,对救护队的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具有领导救护队处理矿井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4.根据救护大队的工作计划及矿分管领导安排,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救护队行动计划。
5.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岗位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6.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掌握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7.坚持主动预防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小队下井熟悉巷道,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岗位状态,在熟悉巷道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8.处理事故时,负责向抢救指挥部领取任务,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战斗任务。
9.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与工作小队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向他们供应装备和物资。
10.必要时,下井带领小队去完成任务。
11.负责管理救护队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2.负责井下消防器材库的使用和管理,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岗位的需要。
13.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进行安全管理交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岗位。
14.工作中尽职尽责,培养一支具有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精神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二、兼职救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副队长应积极协助队长开展好矿山救护工作,负责救护队战斗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工作。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助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
3.协助队长工作,负责战斗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4.参与制定矿井救护管理制度和救护行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5.参与救护队管理,重点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做好战备训练及日常装备管理、保养,确保“闻警即到,速战能胜”。
6.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积极协助技术人员制定矿井救护行动计划、措施。
7.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带领救护队员搞好排放瓦斯、启封盲巷等工作。
8.监督救护队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9.协助队长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在处理事故时,直接在井下领导一个或几个小队从事救护工作。
11.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所掌握的事故处理情况。
三、兼职救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技术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负责,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3.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协助队长按规定进行考核。
4.协助队长制定救护工作的行动计划。
5.负责分工范围内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7.积极参加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矿井救护装备水平。
8.落实救护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岗位“双基”建设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的使用和校验工作。
四、兼职救护队小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小队长是本小队安全生产岗位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小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领导本小队处理煤矿各类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救护行动计划作业。
3.负责组织本小队人员学习业务技术、体质锻炼、军事训练和演习等工作。
4.负责检查本小队各类安全仪表、仪器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装备完好。
5.负责战前检查和队员下井准备工作。进入灾区前,必须清点人数、检查装备,了解队员的身体状况及情绪,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6.负责组织小队成员学习掌握行动计划,布置本小队所要担负的任务。
7.处理事故时,负责指挥本小队的一切战斗行动,带领全队完成作战任务。
8.处理事故时,随时与指挥部联系,注意队员的疲劳程度,指导正确使用救护装备,检查队员氧气呼吸器的氧气消耗。
9.从灾区撤离后,应立即向指挥员报告小队任务完成情况和灾区情况。并确定摘掉氧气呼吸器口具的地点。
10.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五、兼职救护队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岗位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矿井各类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救护行动计划作业。
3.负责做好个人装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战备要求。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进行体能锻炼、军事训练和演习。
5.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确保仪器完好,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6.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7.必须掌握矿井巷道布置及避灾路线。
8.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9.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六、兼职救护队仪器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仪器维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岗位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救护队各类装备、仪器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及相关规定维修保养仪器。
3.负责全队安全装备、仪器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维修使用的工具、仪表等正常工作。
4.认真填写仪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建立维修档案。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进行体能锻炼、军事训练和演习。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7.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8.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六部分 各岗位专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采 煤
一、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采煤机司机负责采煤机的操作、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面及时汇报、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
3.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依法行使职工安全生产岗位十项权利,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采煤机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自主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7.开机时要发出开机信号,开机前要检查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内外喷雾是否良好,截齿是否齐全,滚筒部位有无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严禁无水割煤。
8.采煤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岗处理其他事情,有故障必须停机处理,非采煤机司机不得擅自开机。
9.采煤机与面溜必须有良好闭锁,煤机停止运转时,面溜必面同时联锁停机,否则不得作业。
10.割煤时控制好煤机牵引速度,采高符合规程要求,不留顶炭、伞檐,工作面做到“三直两平”。
11.停机后将开关打到零位,拉下离合手把,关闭内外喷雾,将煤机窝处的机道顶板及时维护好。
1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井后如实、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
二、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乳化液泵站司机负责乳化液泵的操作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2.上岗的乳化液泵站司机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毫米或无备用泵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3.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4.电动机及开头地点附近20米以内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液压支架3%-5%),要对水质定期进行化验测定,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6.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液压支柱供液的应不大于18兆帕,为综采液压支架供液的应不小于30兆帕。
7.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8.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9.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10.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1)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按一定方向旋转过滤器1-2次;检测两次乳化浓度。
(2)每天检查一次过滤器网芯。
(3)每10天清洗一次过滤器。
(4)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5)每季度化验一次水质。
(6)了解高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检查鉴定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分别每周和每月检查一次)。
11.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12.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停泵还是开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1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三、移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移架工是本班移架操作的直接责任者。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构造,性能,各种技术参数,熟练掌握液压支架的操作技术,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
1.移架工必须经过培训,要掌握支架原理、操作知识方可上岗。
2.操作前必须掌握本矿《矿规》中的要求,熟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移架工必须熟悉工作环境,顶板及通风情况。
4.移架工必须熟悉支架的各部件的性能和用途。熟悉支架的各种技术指标
5.进入工作面,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矿规》要求处理。
6.移架时,检查顶板和煤帮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防止顶板暴露和缩短顶板。支架必须达到“三平”、“三直”的要求,其下方严禁站立人员或穿越。
7.移动端头时,除移架工外,其余人员一律撤到安全地点。
8.检查顶梁,立柱和各零部件有无损坏并及时维修。
9.注液的高压胶管和注液枪应挂放有序,防止挤压,扭曲或损坏。
10.更换、处理液压系统中损坏的部件。
11.注意支柱的卫生,防止损坏或污染设备。
12.移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配合,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止采煤机。
5.推移支架时,保证支架距采煤机后滚筒不小于5米,但不大于3米。
6.移架时相邻支架的前梁、护帮板必须升紧,不可带压移架。片帮严重时,应超前移架。移过后的支架升柱要把手把打在“升柱”的位置上停留几秒钟,以达到初撑力。严禁相邻两组支架同时降架。
7.抽长或缩短加长杆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检查上部销子是否齐全,并逐根立柱进行,其步骤如下:取下开口销—拔出销子—升柱—取出半圆环—加长杆伸缩到所需位置并对准销子孔—放出半圆环—移回挡环—插入销子—上好开口销。
8.严禁两人同时进行操作,严禁同时抽缩同一组支架的两根立柱加长杆。
9.移架全过程完毕后,必须将手把打回零位,严禁他人乱动手把。
10.当工作面不等长时,下端头支护及工作面液压支架支护工作不变,仅在上端头“四对八梁”作相应的增添或上下移动。
11.移架时,应随时注意金属网,严禁挂网拉架,网子有破损必须及时加以修补。
12.工作面移架时,邻架推移千斤顶应保持在推溜状态,移架时,要做到随移随调,一次到位,严禁同时降相邻两架。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过渡支架时,必须在其他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操作。
13.工作面管路发生串液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以防倒架。
14.移完支架后,各操作手把都扳到零位。并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
15.移架受阻时,必须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操作。
16.必须保证支架紧密接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17.处理支架上方冒顶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18.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时,要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
19.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四、端头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端头支护工负责端头支护操作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端头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在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3.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4.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得出现空联。
5.顶当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米。
6.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7.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接实。
8.不准将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铁鞋。
9.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10.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米,选用其他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11.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12.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13.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14.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加回撤临时支柱。
15.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米,其他的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当支护工序与其他工序发生脱节时,支护工有权要求暂停或减缓其他工序,优先进行支护。
16.切口内的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初撑力达到第16条要求。严禁在切口内空顶作业。
17.采用长钢(板)梁支护的,长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18.采用双楔顶梁支护的,双楔要成对使用齐全,反向插入打紧,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长度不得小于30毫米。
19.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得大于0.5米。
五、支架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支架检修工应具备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熟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及煤矿三大规程的相关要求,熟悉支架的结构、性能、液压传动系统、动作原理。负责矿支架的维修工作,保证井下支架的完好使用率,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在单位主管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支架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支架维修技术文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
3.熟练掌握本矿各种型号支架的结构性能原理及技术特征,及时掌握支架的运行状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定期检修、维修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支架处于良好的状态。
4.对维修支架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到心中有数,备用件要准备齐全,存放整齐、挂牌管理。
5.严格遵章守纪,在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及与工作无关的事。业余时间积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6.维修支架时,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部位都要按点检内容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能维修的部件,及时汇报单位。
7.对支架的各部位,特别是液压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任意敲砸、拆卸,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情况下损伤。正常检修、维修拆下来的液压元件、胶管等要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并妥善保存,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8.井下检修时,熟悉避灾路线和措施,妥善避灾,杜绝三违。
9.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六、采煤机井下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采煤机井下检修工负责采煤机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对采煤机的日常检修维护。检查、检修要做到全面细致,认真负责。
3.处理生产班遗留问题。
4.检查、检修要将电源隔离打到零位,并将液力离合器打开。
5.要按“四检”和设备完好标准检查、检修、缺件补齐、坏件更换。
6.检查更换截齿、紧固各部螺栓,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7.检查处理喷雾冷却系统。
8.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漏油、压力是否正常。
9.检查各操作系统,处理存在问题,检查滑靴、导轨、拖缆装置、制动器、各部销轴键,有问题进行处理。
10.试机正常,并做好交接班。
七、采煤爆破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采煤破工负责井下煤爆破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采煤爆破工必须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掌握爆破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2.采煤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3.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
4.必须妥善保管好爆作材料和发爆器。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放到警戒线以外;发爆器悬挂于干燥的安全地点,钥匙要随身携带。
5.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和发爆器领退等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
6.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7.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员都应在现场。
8.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
9.炮眼封泥应有水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0.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发爆器和符合规定的爆破母线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其他方法起爆。
11.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人事其他任何工作;在有电钻电缆的地段严禁装填炮眼。
12.采煤工作面一般应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也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组与组之间的炮眼间距不得小于5米。严禁对其他组提前进行连线,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3.炮眼深度小于 0.6米或多个自由面中煤(岩)层的最小抵抗线小于0.5 (0.3)米时,不准装药爆破。
14.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并联、混合联。每次爆破作业前,都必须做电阻检测。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方法检测网络是否导通。
15.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在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和警戒工作未就绪前不得连线起爆。
16.处理拒爆、熄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八、超前欲裂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采煤打眼工工负责采煤工作面的打眼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钻杆严重震动时。
5.搬运、移动钻机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用输送机运送钻机、钻杆和电缆。
6.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7.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 0.3 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8.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9.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九、装药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打眼工是井下作业现场特殊工种,直接涉及到爆破效果、生产任务完成和安全施工等方面的情况,装药工应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中有关专业知识,熟悉掌握爆破技巧,经过正规培训,方可上岗。
1.装药工必须熟习并熟练掌握装药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2.协助放炮员运送火工用品,并严格按火工用品的运送管理办法执行。
3.装药工必须清楚所用炸药、雷管数量,以及打眼数,并准确无误。
4.装药工严格按设计装药,不能多装、漏装、少装火工用品。并使用水炮泥。
5.装药工必须服从班组长分配的工作、任务。
6.严格穿戴好防护用品。
7.严格遵守本矿《炸药与雷管的管理》规定。
8.严禁使用刮板机或皮带机运送炸药和雷管。
9.领到炸药和雷管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10.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11.严禁领取过期或硬化的炸药。
12.运送炸药的人员应错开交接班人员。
13.装配引药时,防止雷管震动或受冲击。
十、风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风镐工负责风镐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风镐工应熟悉作业规程的内容,了解工作面顶板控制的基本常识,掌握风镐的结构、原理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在进行破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并找好退路。
3.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4.严禁在工作面无支护处进行破煤。
5.工作面控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作业,待支护符合要求后,方准继续操作。
6.破煤和回柱间平行作业的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7.采高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得任意留顶和留底;开够帮,不留伞檐,做到煤壁平直。
8.工作面倾角超过250时,应设好牢固的脚手板、挡煤板、脚手架,并经常进行检查,以防松动和掉落。
9.检修风镐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拆卸、检修风镐。
10.备用风镐、钎子、油壶等应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工作面倾角超过250时,要将其捆扎牢靠,以防下坠伤人。
十一、攉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攉煤工是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攉煤作业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攉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攉煤相关的各项规定以及支护工、爆破工等相关工种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攉煤工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攉煤。
3.从采空区向外清理浮煤时,必须用长把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内。
4.攉煤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组)长汇报。
5.若遇拒爆或熄爆,必须找班组长和爆破工进行处理,严禁自行掏挖和处理。
6.在堆中发现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拣出,交爆破工保管。
7.杆石应置于采空区,不得放于溜槽。
8.倾角超过250时,要分段设置安全挡卡。
9.攉煤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要随时观察支护状况,发现失脚,卸荷支柱,必须立即通知班(组)长进行调整加固。
10.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11.工作面攉煤时,要采用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防尘。
12.浮煤清理要符合生产标准要求。岩石底板工作面攉煤时要攉净见底,注意支柱是否打实底上,否则应通知班(组)长安排先打替柱;分层开采的工作面攉煤到见柱鞋即可,或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防止支柱失脚。
13.严禁站(骑)在输送机上攉煤。
14.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不准攉煤。
15.机采工作面,禁止人员进入机道内攉煤。
十二、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回采巷道维修工负责巷道的维修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回采巷道维修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3.维修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4.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5.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6.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7.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8.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9.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10.人在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11.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12.进行挑先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13.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14.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15.架设和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16.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撤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17.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配的支护材料。
18.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存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19.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
十三、放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放煤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支架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放煤工在操作前必须掌握本矿《矿规》的要求。
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4.操作前必须熟悉工作环境中的顶、帮、煤层特征。
5.操作前必须了解作业的各项技术指标。
6.进入工作面,首先进行“搞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矿规》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7.放煤时上下照顾,严禁将头、手伸进采空区内。
8.将工作地点的浮煤要随时清理,保证行人、通风的畅通。
9.严禁掏顶空区上部的大煤块。
10.当溜子内有大量煤时,应通知溜子司机不能启动时,应扒出溜槽内的煤,严禁强制开机。
11.禁止用手扒刮板机上的煤块。
12.在放煤过程中,应随时注意顶帮情况,如发现有冒顶预兆时, 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区长汇报情况。
13.在放煤过程中,若发现炸药、雷管,应捡出交给班、区长,严禁掉入刮板机中或私藏。
14.若发现有瞎炮,应立即报告区长、放炮员,停止工作,等待处理。
15.放煤工在放煤过程中先必须观察后部刮板输送机运行情况,后部刮板输送机未启动,不得进行放煤工作。
16.放煤工作要从一端头向另一端头逐步放煤,不得从两端头同时向中部放煤。
17.根据顶煤厚度每架放出约1/3即关门,放完一遍后,再放一遍,直到放完为止。
18.放煤时放煤工要注意观察煤的流动情况,多人放煤时设专人巡视,以防大块煤堵住输送机而将输送机压死或挤坏管路,严禁超运输能力出煤。
19.在放煤过程中如果发现支架有前滑现象时,要立即停止出煤,对支架进行再次注液,将支架加紧后方可恢复放煤工作。
十四、 护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护缆工主要负责工作面电缆保护工作。护缆工应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中有关专业知识,经过正规培训,方可上岗。
1.护缆工负责工作面电缆的检查、维护工作。
2.护缆工操作前必须掌握本矿《矿规》中的要求。
3.护缆工操作前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护缆工必须熟悉工作环境,顶板及通风情况。
5.护缆工必须熟悉电缆的动力电压和用途。
6.巡检中发现电缆的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采煤机司机通知停止运行,必须电工汇报。
7.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使用电缆夹必须更换,无法使用电缆夹的电缆应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8.护缆工工作时应精神饱满、头脑清晰、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上岗,护缆工应执行出入井相关制度。
9.清理电缆时,不允许站在前溜上清煤,应注意顶板支护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10.整理电缆时,必须通知采煤机司机停止运行,不允许前溜运行时整理。
十五、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刮板输送机司机负责刮板输送机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准作业。
3.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等规定允许的物料时,必须严格执行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5.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或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6.检修、处理和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7.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8.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十六、转载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转载机司机是转载机安全运行直接责任者,转载机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站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1.转载机司机必须熟悉转载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操作规程,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到达工作地点后,先检查好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支护有无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妥当后方可作业。
3.不允许使用转载机运送作业规定以外的设施和物料,严禁人员蹬乘转载机。
4.必须准备好日常所需的刮板螺丝,拔链叉等配件。
5.听到开机信号,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点动二次后,方可正式启动。
6.试运转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通知电钳工共同修理转载时必须断电闭锁。
7.清理好机头各机械和电气设备上的粉尘,及转载机两边的浮煤。
8.移转载机使用自移装置时,转载机两侧严禁站人。
9.转载机正常运行时,必须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以便及时停机处理。
10.检查好设备及刮板、链条情况,清扫卫生,交接班。
11.应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12.转载机司机在现场操作时,应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
十七、破碎机司机安全岗位责任制
为了能使破碎机能正常安全有效的工作,将设备损坏减小到最小,对破碎机司机在熟悉破碎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熟悉本安全操作规程,按完好的标准维护保养破碎机,掌握采煤基本知识和本采面作业规程。
1.检查皮带保护罩是否松动,如有松动立即处理。否则会因相互摩擦产生火花造成重大灾害。
2.开机前,要确定挡帘两侧无人工作。
3.所有螺栓和紧固件都应安在适当位置并正确锁紧。
4.V型皮带是否在皮带轮槽内,如脱离必须先将皮带放入皮带轮槽内。
5.检查各润滑部位油量是否充足,破碎机用润滑脂润滑,如油量不足,需注入锂基脂。
6.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如有立即通知电工维修。
7.检查完毕后,启动破碎机。因延时启动可保护设备使用寿命延长,所以在此破碎机上使用延时启动,在按下启动键8秒后破碎机方可启动。
8.在启动破碎机后,转载机才能启动。要保证在启动时破碎机空载。
9.破碎机启动后,打开喷雾装置。
10.在破碎机运行过程中,人员不得踩踏、翻越破碎机。
11.在破碎机运行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从前后挡帘探身入进出料腔。
12.在运行中,人员不得靠在破碎机机体和皮带保护罩上。
13.在对破碎机进行任何维护工作时,要确定已切断电源。
14.破碎机运行中,不许将前后挡帘挑起,或从前后挡帘观察运行情况,只
从观察窗观察运行情况。
15.交接班停机前,要将转载机内煤拉干净,破碎机空转一会才能停机。
16.破碎机电机上保持清洁,不让浮煤压住电机,保证电机的正常散热。
17.破碎机周围要清理干净。
十八 设备包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设备包机员是对所包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对本班次设备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设备原理图、及电源分布情况。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没有妨碍本工作有关病症。
1.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及液压基础知识,能够独立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完好标准》《 煤矿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关系。
3.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4.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 必须挂“有人工作 禁止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要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5.设备包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时,不得少于两人,在维修时应于司机配合好,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 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6.所用的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应随时注意起吊物, 支撑物及其周围有关其他不安全因素。
7.检修设备时,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 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和落入机器内。
8.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图纸资料应清洁完整,设备材料和工具放置要整齐,不优材劣用和大材小用。
9.认真填写好各种检修记录,和设备运行日志,将当班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向对班交接清楚。
第二节 掘 进
一、掘进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机司机是负责发掘进机操作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
2.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不准擅自离岗、睡岗,不得将掘进机交给无关人员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3.熟悉掌握掘进机的构造、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要做到“三懂、四会”。
4.停机时要对掘进机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掘进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工作时要精力集中,认真操作。掘进机工作时要随时注意监视设备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并立即汇报值班干部,同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对掘进机机身周围附近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做好防尘,保持环境卫生,搞好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7.严格遵守区队有关规定,严禁“三违”现象发生。
8.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二、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信号把钩工是负责发送信号和摘挂钩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把钩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3.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4.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送的要求。
5.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6.严禁用代用口代替联接装置。
7.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8.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9.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
10.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
11.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12.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13.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三、架棚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架棚支护工是负责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生产标准要求等情况。
3.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4.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6.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7.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用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8.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解,迎山解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9.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10.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11.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2.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13.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14.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望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15.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6.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17.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8.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处,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护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接顶、帮接触。
(4)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19.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牛·米。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20.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梁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者可上梁。
四、掘进队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支护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负全面责任。
2.熟知“三大规程”中关于“支护工”的各项规定,严格正规操作。
3.掌握《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中对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方式、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严格按规程施工。
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架及顶帮围岩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5.支护质量要符合《作业规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严格按中腰线施工,不合格工程要返工。
6.所用的材料、工具等要各有其位,严禁乱丢乱放,达到文明生产标准。
7.针对重点工序如:处理顶板、挖棚腿窝、开肩窝等要有专人监护。
8.遵章守纪,做到本人不违章,并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9.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0.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人力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人力运料工是负责物料运输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人力运料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运料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3.装卸和运送物料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物料规格、品种、数量进行。
4.在斜巷装卸时,必须先用木楔将矿车稳住。
5.在斜巷装卸时,不准摘绳;在斜巷卸料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在料车下方安设防止物料下滑的设施,否则不准卸料。
6.卸料时,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电器设备及管、线。
7.在有运输机的巷道内搬运材料时,要和司机联系好。人行道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运输机时,必须停机搬运。
8.推料车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不得同时打开,也不准用车撞门。
9.斜巷运料时,人员要躲开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伤人。
10.小立眼运料时,必须捆紧拴牢,眼内不准行人,下口设好警戒,严禁往下自溜物料。
六、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打眼工是负责在掘进工作面打眼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打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打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打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打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 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3.必须坚持湿式打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打眼时,可采用干式打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4.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5.打眼前首先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打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打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 ,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挥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8.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拨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9.打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10.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打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要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11.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打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打眼。
12.打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13.打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道,处理后再打眼。
14.在打眼过程中,发现打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15.打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16.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拨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17.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打眼等措施。
18.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打眼。
七、掘进爆破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爆破工是负责在掘进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3.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4.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5.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符合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③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④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⑤在同一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规定许可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①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②不同场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日期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 使用火雷等。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7.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爆在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8.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9.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用爆破方法贯通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11.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八、锚杆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锚杆支护工是负责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2.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3.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生产标准等;熟悉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4.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提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5.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有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6.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7.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8.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 5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9.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 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10.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11.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12.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13.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14.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15.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九、锚喷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锚喷支护工是负责锚喷支护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锚喷支护工、喷浆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锚喷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生产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3.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拌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
4.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
5.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
6.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7.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8.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9.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10.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匀。
11.金属网联网扣距、联网铁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2.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十、喷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喷浆工是负责喷浆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严格执行喷浆操作规程。
2.认真检查巷道帮顶围岩情况,及时打掉危岩活石,消除不安全因素。
3.认真检查巷道掘进工程质量,使其符合设计要求,欠挖超过规定,必须处理。对活石,特别是对巷道两帮墙基的浮矸石清理及挖底沟要认真监督检查,不合要求不准喷浆。必须保证墙基巷宽以及底版下有不少于100毫米的喷体,杜绝赤脚、伸腿。
4.喷浆必须拉线,用细铁丝在巷道两帮拱基处打点拉线,并垂线,按线喷浆,保证喷浆质量。
5.对喷浆段巷道内的不便移动的机电、电缆、管线等要加以掩盖。喷浆结束后及时清理干净。
6.喷射机与喷浆手之间应配备专用联络信号。信号要方便可靠,及时准确。
7.经常清理喷浆机的料腔,保持畅通,经常检查、维修、紧固喷浆机各部件连接,保持良好的密封性。
8.喷浆前应冲洗岩壁,将巷道帮顶岩粉积尘冲洗干净。
9.喷浆期间,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10.喷射操作时,应先送风、再送电、然后送水,最后给料,结束时应先停料,待料用完后停电,最后断水、停风。
11.喷浆期间,因意外停风,如断风管、堵料等,喷浆手不得随意放置枪头,严防突然来风枪头摆动伤人。
12.喷浆结束,对巷道内的回弹料及时清理回收利用。对喷浆设备、管线要认真清理,妥善保护。
13.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十一、锚索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锚索工是负责锚索安装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锚索支护工要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2.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规定。
3.锚索的锚固长度和锚固力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5.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m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6.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千牛,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7.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8.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打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打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
9.锚索的涨拉机具必须保持完好。
10.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m,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台。
11.如实填写现场施工原始记录。
12.按时参加矿及工区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13.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1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现工程质量动态达标,不合格的工程或工序坚决予以整改或纠正。
15.熟悉本工作面灾害预防和避灾撤离路线。
16.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十二、气动锚杆锚索钻机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气动锚杆锚索钻机工是负责使用气动锚杆锚索钻机进行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定地点的锚杆眼的施工作业。
2.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掌握《作业规程》主要内容,熟知锚杆眼的布置参数,及有关技术质量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
3.熟练掌握锚杆机的操作要领,了解锚杆机的工作原理。
4.工作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做好临时支护。
5.做好防尘工作,严禁干打眼。
6.搞好区域文明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搞好工种协调,听从班组长安排。
十三、砌碹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砌碹支护工是负责砌碹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砌碹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砌碹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生产标准等。
3.刷帮、挑顶前,应先检查支架和顶帮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独头巷道进行刷帮挑顶时,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
4.拆除临时支架,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每次拆除的长度和数量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拆除支架时,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
5.临时棚腿撤除后,应立即进行挖底槽和砌墙工作。分段碹墙砌完后,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拆除顺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碹拱尺寸检查,并处理好拱部荒断面,如有掉顶危险,须在墙顶壁后牢固地架设墙上小棚。小棚拆除后,以穿棒护顶,穿棒的一端插入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临近小棚梁上。
6.基础槽应挖到实底。如基础下是煤层或软岩层时,基础必须加深、加宽;底鼓严重时,应加砌底拱。基础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7.砌碹用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砌筑时,砂浆要均匀饱满,无干瞎缝,严禁干垒。
8.用料石砌碹时,严禁使用半石,严禁料石横放。
9.严禁使用腐朽、开裂、变形、折损的碹胎及模板。有特殊要求的碹胎及模板必须编号。跨度超过4米的碹胎,各节之间必须使用螺检连接,不准使用其他连接方式。
10.架设碹胎的工作,应由碹头向里依次进行,第一架碹胎应稳在老碹下,两碹胎间距不应大于1米,相邻碹胎之间必须用拉杆连接。严禁将碹胎直接稳定在工作平台上。
11.脚手板的厚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将脚手板直接搭在胎腿横梁上,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过矿车时,必须保证矿车进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闪冒落活石的空间,禁止在平台上堆积过多的材料或砸料石。
12.采用浇筑混凝土碹时,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杂物,检查钢筋排列数量、直径、规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3.回收碹胎的时间,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回收碹胎必须使用长柄工具,严禁动力机械回收。
14.砌筑水沟前,应将水沟毛断面内的积水和煤岩碎块清除干净,并按设计的厚度,坡度位置铺好底,沟底表面应光滑平整。水沟帮面浇筑混凝土时,应边浇灌边捣固,使其保持平整、无错口或台阶。
15.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十四、人力推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人力推车工是负责推车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人力推车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推车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3.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同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30米。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工人、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3)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4)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5.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6.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车两端10米处设阴挡物。
7.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
8.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10.装运超高、 超宽、超长、超重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制定专门措施。
十五、掘进机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掘进机维修工是负责对掘进机进行维修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维修前,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2.掘进机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头落地,并断开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3.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修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4.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5.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6.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7.设备应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8.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运转,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9.维修工应将机器存在的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
10.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十六、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小绞车机司机是负责管理和操作小绞车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米的绞车司机。
2.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4.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5.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6.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7.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8.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9.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10.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11.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3.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第三节 机 电
一、变电所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变电所检修工是负责对变电所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2.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生产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3.掌握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4.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5.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6.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7.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8.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拦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9.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10.在回路上工作进,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1.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二、变电所值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变电所值班员是负责在变电所进行值班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值班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4.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5.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6.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8.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9.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10.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11.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12.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13.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14.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15.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6.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7.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18.严禁使蓄电池过充、过放电。
19.变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三、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电工是保障自身安全和设备维修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全矿高、低压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设备调试,设备大修及日常管理工作。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工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设备检修工作。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病症。
1.电工必须熟悉掌握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构造,技术特点。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和《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机电故障,保证正常生产。
3.上班前不准喝酒,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4.设备修理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小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5.建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检验的自制品作为配件。
6.井下作业时必须清楚矿井及回采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事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7.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
8.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9.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10.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11.从事检查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2.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登记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进行工作。
13.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出故障。
14.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灾害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他电源。
15.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16.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17.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
18.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19.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防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b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使用电缆夹的电缆应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c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补、冷压工艺。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d用人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e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20.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21.电工工作时应精神饱满、头脑清晰、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上岗,下井电工应执行出入井相关制度。
22.电工负责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
23.电工工作时,操作过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4.工具、材料、配件要存放整齐,精心管理,保持工房内外清洁卫生。做好本工种范围内的工作,保证设备正常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认真做好设备的检修记录,坚持定检制度,严防失爆。
25.配合参与安全检查,对井上下电气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26.防爆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27.检修的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等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应签字。
28.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标记后送到指定地点。
29.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充分利用工时,节约原材料,降低消耗。
30.爆设备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不得失爆,如有按相关规定执行。
31.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设备存放整齐,实现文明生产。
四 、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充电工值班员是保障矿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对本班次矿灯维修、维护管理全面负责, 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有关标准和规定,熟知矿灯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3.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 负责管好、用好、维护好矿灯。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5.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
6.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充电架上的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7.认真做好矿灯的充电、放电、冲洗、补液和灯头、灯盒修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误使用,保持一定数量的矿灯,满足生产需要。
8.提高充电质量,充足电,保证矿灯光照十二小时以上,不合格的矿灯不发放,发出的矿灯达到不眨眼、无红灯、配件齐全。
9.对充电架,整流设备、量具,仪表要按规定操作,使用维修好并达到完好标准。
10.严格执行领灯交牌制度,无牌不发灯,做到灯牌对号发出收进对数,详细按件检查,发现无故损坏灯者和丢失矿灯者,应立即汇报领导,追究其责任。
11.坚持为生产服务,井下工人矿灯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立即更换矿灯。
12.节约原材物料,不丢失不浪费,搞好工作场所和环境卫生。
13.每班下班后及时将矿灯交回情况上报调度室。
五、 电器设备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电器设备维修工是主要负责井上下防爆机电设备维修的主要责任人,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1.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2.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3.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4.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仃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5.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及配件。
6.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7.部件组装整机装配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防止工具和其它物体掉入机芯内,以防试车时发生故障。
8.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机电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检修。拆装机电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携手前进和违章操作。
9.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玷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和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锈油。
10.对操作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11.实行机电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机电设备应予报废,做好报废记录后送指定地点。
12.每台机电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13.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
14.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六、机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修工保障自身安全和井上下设备维修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煤矿机械设备的维修,设备调试及日常管理工作。机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机修工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设备检修工作。无妨碍本职工作病症。
1.认真组织本工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组织本工区工人严格实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切实解决设备质量、工程质量等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隐患,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认真参加班前会,接受班组长工作安排,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当班任务。
4.熟悉钳工工艺知识、工具、量具的名称、规格和用法,常用金属材料的性能,一般机械的安装及维修方法,设备的完好标准及维护检修规程,判断各种机械事故的发生原因和采取的预防措施,正确进行各项操作,保证工作质量。
5.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经常检查分管范围的机械设备的完好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进行检查,并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交接验收和试运转,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认真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工具、材料、配件必须完好齐全无损,妥善保管。
7.爱护设备,节约原材料,降低材料费用,搞好工作场所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8.认真学习本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操作水平。
9.使用气割时,乙炔瓶、氧气瓶与操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三者之间不少于10米)。乙炔瓶不准靠近火源、电源,不允许在太阳下暴晒,氧气瓶严禁和油类放在一起。
10.使用钻床、砂轮机时,机修工要站在正确的位置上,钻工件时,一定要戴上平光镜夹好工件。
11.组织本工区深入开展“生产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
12.配合参与安全检查,对井上下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13.对井下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七、 井下值班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井下值班电工保障自身安全和井下电器(气)设备维修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煤矿井下高、低压机电设备的维修,设备调试及日常管理工作。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钳工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设备检修工作。无妨碍本职工作病症。
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指令。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班组长的指挥,按时参加班前会,做到坚守工作岗位,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岗、脱岗和串岗现象。
3.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等的规定,做到上标准岗、干放心活,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综采工作面供电系统及所辖各种机械、电气和液压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和作用。做到判断事故准确无误,处理事故安全迅速。
5.持证上岗,并对职责范围内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修质量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
6.严把机电设备、小件入井关,按规定检查并办理相关入井手续,防止不合格设备入井。
7.每班都要对所辖机电设备、线路做好巡回检查,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每班至少检查1次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杜绝检修过程中造成失爆。经常注意检查电气绝缘情况及各种仪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每班要检查“三机”的螺丝是否紧固,油位是否适当,各部位温度及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0.定期做好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摇测,并做好电气设备的试验,经有关领导签字后备案。
11.保持供电系统符合“三无、四有、两齐、三全、十不准、三坚持及三专两闭锁”的要求,严禁甩掉过流、漏电、接地、短路等各种保护装置。
12.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停电、检查瓦斯、验电、放电制度,并悬挂停电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3.负责处理当班发生的机电事故,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积极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对交班时尚未完成的工作,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留给下一班。
14.做好机电设备的防潮、防腐和防火工作,及时清理设备附近的积水和杂物,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卫生。
15.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敢于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16.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
八、 行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行车司机是行车操作现场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负责,行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1.必须熟习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行车工在操作时,其周边及行吊下方严禁站人。
4.行车工必须日常维修保养,检查行吊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进行处理。
5.行车工必须保证他人及自身的安全。
6.服从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九、 机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床(车、刨、磨、钻)工是机床操作现场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负责,机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1.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机床设备和启动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管理、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2.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精神集中,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女工要戴好工作帽,长发和辫子不得露头。
4.遵守各种劳动纪律和规章要求,作业前应检查在工作中所需的量具、专用工具和其他必须工具是否准备齐全,所加工零件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5.操作前先用手转动传动件,传动件运转要灵活。
6.启动试运行电气设备和停止应安全可靠。
7.在工作中要观察润滑系统必须正常可靠,无漏油现象。
8安全装置轴承达到稳定温度,量具精度较高在使用中应爱惜。
9.清除切屑、擦拭机床,使机床与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10.注意检查或更换磨损坏了的机床导轨上的油察板。
11.检查润滑油、冷却液的状态,及时添加或更换。
12.依次关掉机床的电源和总电源。
13.打扫现场卫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十、 井下值班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井下值班钳工保障自身安全和井下机修设备维修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煤矿机械设备的维修,设备调试及日常管理工作。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井下值班钳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设备检修工作。无妨碍本职工作病症。
1.井下维修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矿规》和有关法律法规。
2.井下机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业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下井前,要由维修负责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5.维修工进行检修工作时,应与司机配合好。不允许在井下检修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运到地面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同时有人作业。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8.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步骤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符合维修需要。
9.清理所维修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10.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各焊接件无变形、开焊和裂纹。机械传动系统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无渗漏、无缺损、无变 形。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各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禁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处理刮板运输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3.进行缩短,延伸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置适当的保护设施。
14.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机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5.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6.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机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7.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机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或脚瞪踏输送带。
18.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9.维修结束时,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十一、电气试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电气试验工是负责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试验人员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2、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有关的电气试验规程、标准、规范,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章节和要求,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3、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4、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5、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6、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可能发生瓦斯突出的地区,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7、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8、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9、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0、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11、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是负责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2、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4、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5、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6、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7、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8、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防爆检查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防爆检查工是负责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3、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4、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
5、必须配备专用工具,下井工作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6、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7、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8、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9、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钢丝绳检查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钢丝绳检查工是负责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生产标准,能独立工作。
3、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4、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5、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对主要提升和运输设备的钢丝绳应由专人负责检查。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器)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
8、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变形。
(2)钢丝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超过上述规定时。
(3)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量超过上述规定时。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时。
9、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10、使用有接的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下列设备中使用:
①平巷运输设备;
②300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③斜巷无极绳绞车;
④斜巷架空乘人装置;
⑤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2)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1、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悬挂水管、风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到经检查鉴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可继续使用。
12、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3、在立井井口验绳时应系安全带。
水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固定排水泵司机是负责操作排水泵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主排水泵房、各水平主排水泵房和固定排水泵房司机。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3、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排水系统,熟悉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4、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证。
5、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
7、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
①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②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③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①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
②水泵或管路漏水;
③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
④水泵不能正常运行;
⑤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8、井筒与水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乱脏物。
9、应定期检查防水门,关闭应符合要求。
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空气压缩机司机是负责使用和管理空气压缩机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如下: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
3、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4、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证。
5、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①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②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③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④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⑤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7、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 ℃,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矿灯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灯工是负责管理矿灯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标准和规定,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3、日常充电操作,对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项。
(3)发现本规程所列矿灯缺陷之一时,应及时报告灯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5、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6、应保持矿灯房内充电间和修理间的排风装置工作正常,通风良好。室内禁止烟火,安全灭火设备完好。
7、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灯盒、灯头或灯线破损。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8、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9、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充电架上的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维修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是负责对大型设备进行维修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4、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6、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8、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9、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10、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11、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12、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维修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是负责对大型设备进行维修作业的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4、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5、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6、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7、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8、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9、禁止血压不正常,不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10、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11、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12、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3、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井维修电工是负责对矿井电气设备进行维修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4、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5、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6、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7、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8、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9、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11、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12、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拨下电子插件。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电气焊工是进行电气焊和气割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岗位会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工作,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岗位,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冒险盲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用的电气焊机和线路及施工环境中的洞口,脚手架、板、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擅自动用电气和其他工作使用的机械施工设备。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情况,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将流动电线及时回收,保管好,停止使用后要切断电源并锁好闸门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或工程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岗位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配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配电工是负责对变配电所设备进行操作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能独立工作。
3、必须了解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熟悉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4、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方法,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5、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6、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配电工或值班员操作。进行操作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顺序操作。
7、进行关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回,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8、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无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矿有关电气技术人员报告。
9、操作高压刀闸或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10、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关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11、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完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2、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13、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14、值班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起重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起重工是负责进行起重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经过起重技术及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从事起重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熟悉有关设备安装、起重、运输的规定和要求。
3、能够正确使用各种起重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
4、身体状况适应起重作业。
5、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进行起重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
7、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方向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后方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9、在输电线路附近起重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起重机械、装备、物体的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与输电线路的最近安全距离如下表所示。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放大。雷雨天气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0、起重作业场地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其他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
11、凡是在井口及进筒中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合格的保险带,保险带的另一端必须拴在牢靠的地点。
12、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2)提升容器的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3)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13、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重运输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触电措施。
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提升机司机是负责操作提升机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地面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2)井下(暗)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3)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机司机。
(4)直径1.6米及以上其他提升机司机。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特证上岗,能独立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3、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关规定。
4、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数控绞车司机还应能够进行计算机设备的一般操作。
5、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证。
6、上班前严禁唱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和打闹。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7、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8、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起动。
(10)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1)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①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②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③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④取下控制器钥匙并挂警示牌。
9、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做到:
(1)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并经信号工同意,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10、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操作期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3)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名司机代替。
(4)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小水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小水泵司机是负责操作小水泵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井下没有正式固定泵房的临时性排水泵、功率较小的多段泵和单段泵的水泵司机。
2、应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3、必须了解有关规定和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4、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注意检查工作地点顶板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严禁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开泵。
6、小水泵出水口必须安设闸阀,安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才能使用。
7、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1)电动机、水泵故障没有排除。
(2)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电动机不能正常启动。
(3)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水泵开关和控制设备损坏、失爆、漏电或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小型电器修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小型电器维修电工是负责对小型电器进行维修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3、掌握各种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修理工艺,能独立工作。
4、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防爆型小型电器检修后不得有失爆现象。
6、准备检修中需要材料及零配件。
7、计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
8、准备好各种工具和检测用的仪器仪表。
主通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主通风机司机是负责对主通风进行日常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以及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以及矿井通风负压情况,能独立操作。
3、司机应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证。
4、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
6、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7、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3)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5)除遇故障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6)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
(7)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8)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
(9)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10)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第四章 运 输
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信号把钩工是负责在作业范围内进行发送信号和摘挂钩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和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性能,清楚列车组列方法和连接装置的选择、使用规定,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3、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4、严禁用矿车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5、严禁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6、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7、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8、运送超长、越宽、越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严格接措施要求操作 。
9、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10、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带式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带式输送机司机是负责管理和操作带式输送机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操作规程,集中精力,不打盹、不睡觉,维护好设备,确保安全运转。
2、清理机头、机尾前后5m以内的浮煤、脏物,对电缆、设备上的煤尘污物要及时清洗,保持设备整洁,配合检修工排除故障,使胶带机安全运转。
3、接班后以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电动机减速器的运转声音,温升是否正常、螺丝有无短缺松动。
(2)检查胶带接头、卡子有无脱扣,开胶现象,清扫器、挡煤板,转载槽是否良好,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3)观察胶带松紧程度,使胶带处于良好的张紧状态。
(4)检查胶带是否跑偏,打滑等。
(5)托辊、滚筒转动是否灵活。
(6)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经清扫后的皮带不允许粘碎煤或煤粉。
4、随时掌握机器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5、按规定润滑部位要及时注油,保证设备完好。
6、在实践中逐步熟悉机器的构造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7、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并做到以下四点。
(1)发现胶带上有拉出的木柱、顶梁、大矸石、大块煤立即停车捡出。
(2)检修时开关手把打到“0”位并闭锁。
(3)集中精力监视信号,信号不清时,不准开车。
(4)交接班时,把胶带上的物料卸完,在无负荷情况下,方可停车。
8、应尽量避免在短时间频繁启动,正常情况下应空载启动。
9、对备品配件存放整齐,妥善保管,经常补充。
翻车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翻车机司机是负责对翻车机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必须熟悉本岗位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质量、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会维护和保养翻车机,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检查各部机件和注油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4、翻车机转动时或矿车在运行中,禁止任何人进入翻车机与车辆之间。
5、在翻车机前摘链时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操作。
6、严禁用电机车直接顶车进入翻车机。
7、矿车在翻车机内掉道或其他故障确需处理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关闭挡车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处理;进入仓内处理故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处理。
8、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9、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是负责管理和操作架空乘人装置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必须熟悉所维修的猴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使用以及正常检查、试验方法,掌握设备完好标准及维修工艺,会按照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修和保养,能正确、快速处理各种故障。要做到工作中集中精力,精通业务,钻研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3、猴车运行期间不准离开操作台,随时注意显示数据以及设备运转情况,保证安全运行。
4、严守“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执行入室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操作地点。
5、工作前检查好信号,机械和电气各部及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各部分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汇报。
6、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清洁。
7、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行时间和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信号不明不准开车,发送信号及时准确。
8、开车前必须对猴车和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9、禁止甩保护或在机械设施润滑不好、油位不正确、设备失爆、绳松等情况下运行。
10、猴车运行期间严禁离开岗位。在无人乘坐情况下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机电源,并将电源开关打在闭锁位置。
11、人员上下时不得拥挤或争抢,要遵守管理制度和服从有关人员的管理。
1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等有关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3、接班司机必须向交接司机详细询问猴车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对猴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2)钢丝绳绳径是否超过规定。是否有断丝、断股情况。
(3)机械运转是否灵活,各润滑点润滑效果是否正常。
(4)制动装置、连接装置、张紧装置是否可靠。
(5)信号、通讯是否通畅。
(6)吊椅抱索器固定有无松动现象,损坏现象。
(7)张紧重锤是否起作用、钢丝绳是否有松散现象、打滑现象。
14、运转时注意各部运转声响随时观察仪表指示情况,电机温度变化,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保证安全运转。
15、操作设备人必须做到班前充分休息,不喝酒,班中不擅离职守。
1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转、交接班记录,做到操作、检修、消防用具齐全,保证设备与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矿车修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车修理工是负责修理矿车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生产标准、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4、机械设备动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电(气)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7、操作力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8、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9、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10、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戴防护帽,辫子、长发不得外露。
1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联环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联环工是负责在现场管理和摘挂联环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熟悉连接装置的规格、型号、种类和质量检查方法;熟悉连接装置的选择使用、工作地点的列车编列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斜井提升时必须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带,做好警戒,确保甩车时车场内无人。
4、发现影响安全提升的车辆,必须挑出,严禁提升。
5、编挂运送特殊物体的车辆时,严格执行特殊措施。
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爬车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爬车机司机是负责管理和操作爬车机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熟悉爬车机性能、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会维护和保养爬车机,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车辆在爬车机上卡车、脱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处理。
4、爬车机运转期间,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5、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小绞车机司机是负责管理和操作小绞车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米的绞车司机。
2、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4、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5、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6、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7、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8、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9、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10、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11、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检身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检身工是负责在井口对上下井人员进行检身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检身工应完成下列工作:煤矿上下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2、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检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员数量。
(3)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4、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控测器等)。
5、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
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满足要求。
7、无证(未经过入井培训)人员不得入井。
8、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用明火装置。
斜井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斜井把钩工是负责对斜井进行把钩操作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4、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5、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6、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7、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8、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9、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安全规定。
10、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斜井信号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斜井信号工是负责对斜井进行收、发信号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3、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4、绞车、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5、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6、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7、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程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8、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9、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是负责对电机车蓄电池进行充电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充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本工种作业。
2、必须掌握所维护和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并了解周围工作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充电工必须穿戴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4、负责井上下蓄电池机车的充电和更换,以及一般故障的检修,确保机车符合完好标准,保证安全生产岗位。
5、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
6、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7、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检查电池装置外部、接线必须完好,蓄电池剩余电量情况。
8、充电工作开始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明确,再行送电。
9、保持蓄电池无灰尘积水,清洗干净。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0、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对有关问题必须交接清楚并作好记录。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司机是负责对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操作。
2、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开车,杜绝责任事故。
3、严格执行“三不开车”制度:
(1)灯、铃、闸、撒砂装置不合格、不好用不开车;
(2)信号保护装置不全、不好用不开车;
(3)不经培训合格,没有合格证不开车。
4、熟悉电瓶机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了解一般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常识,熟悉运行区间的巷道距离。
5、懂得安全间隙、弯道交叉口信号等基本常识。做到爱机、保机,经常清扫机车,经常保持机车清洁,机车完好。
6、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把当班的机车运转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否则不准接班。
7、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轨道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轨道工是负责对轨道进行安装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轨道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严格执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生产标准》及本规程。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中有害气体和支护情况,排除不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4、施工作业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触电缆和及其他管线和电气设备。
5、用钎子和锤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剁斧铲螺丝时,掌钎人要戴防护手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和掌钎人站在一条线上,防止走锤伤人。打锤人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6、捣固道床或卧底(拉底)时,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少于2米。
7、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手握满把,以防压手。
8、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再加大力钉进去,防止砸手或道钉崩起伤人。严禁在钢轨上或轨缝处调直道钉。
9、使用起道机或千斤顶时,要垂直放正,不准歪斜,钩脚要牢固地挂在钢轨底座上,操作人员的头部和手臂要躲开压杆或千斤顶。
10、用起道机或千斤顶起道时,钢轨顶起后要随起随垫,所有作业人员的手、脚不准伸入轨底或轨枕下面,以防伤人。
11、斜巷施工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并关闭上车场阻车器后方可进入现场。
(3)进入现场前,必须将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内的浮杂物清理干净,并设专人监护看守,以防异物滑落伤人。
(4)工作时必须由下向上进行。上端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下端工作人员的安全。一条斜巷中严禁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施工。
(5)作业时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叫应,不准乱扔乱放。
(6)工作中清理出来的煤、矸石及杂物应及时装车运走;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矸石、物料清理干净,确保安全行车。
(7)需要运行钢轨或物料时,必须和斜巷上、下端的信号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运送地点、行车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8)运送钢轨时要捆绑牢固,下端必须兜揽防护装置,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窜出。
(9)使用特别车辆运送钢轨、物料、器材等(简称物件),需要装卸或跟送(监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向上运行时装卸人员不准跟车,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地点。
②当物件车向下运行时,跟车人应在物件车上方并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③监护物件的跟车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发现物件车刮碰或脱轨,必须立即停车。
(10)装卸物件时必须用绳扣将车拴牢后方可进行。
(11)施工地点的新旧钢车、轨枕都必须整齐地码放在宽阔地带。
12、维修轨道时不准单人作业。
1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五章 通 风
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监测工是负责对安全监测设备进行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2、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4、高瓦斯煤矿、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5、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6、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7、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8、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9、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10、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是负责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检修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修、校定、充电和收发管理。
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工作原理及主要参数。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
(4)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5)掌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计量标准。
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15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严禁在井下拆机修理。
6、严禁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7、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
8、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9、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10、 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测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测尘工是负责进行测尘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 测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粉尘浓度。
(2)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
(3)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
2、测尘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测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测尘仪器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尘的规定。
(4)掌握本矿的粉尘源以及防治重点。
(5)了解煤尘爆炸的有关知识。
(6)了解有关尘肺病的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帮、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5、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地面每月测定1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
6、呼吸性粉尘浓度15天测定1次。
7、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1次。
8、粉尘中游离Si○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测风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测风工是负责对矿井进行测风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测风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巷道)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8)进行矿井或巷道的通风阻力测定。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
2、测风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测风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用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4、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5、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6、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可以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的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离心式风机按网络状布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
7、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8、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的计划进行。
风筒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风筒工是负责对风筒进行管理、安装、维护和回收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
(3)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
2、风筒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4、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煤巷不大于5米,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5、风筒必须使用“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6、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7、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8、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风门管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风门管理工是负责对风门进行日常检查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风门管理工应负责看管风门的开、关和日常管理工作。
2、风门管理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风门管理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风门管理工必须熟悉看管的风门所控制的风流范围及该区域内进、回风巷之间的关系。
(2)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风门的工作原理。
(4)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门的规定。
(5)熟悉所分管区域的工作情况和行车情况。
4、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5、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6、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7、使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隔爆设施安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隔爆设施安撤工是负责对隔爆设施进行安装和撤除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隔爆设施安撤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安装。
(2)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维护。
(3)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拆除。
2、隔爆设施安撤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隔爆设施安撤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
(4)了解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
5、在下列地点必须按设主要隔爆棚: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6、在下列地点必须按设辅助隔爆棚: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7、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
8、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米。
9、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米。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10、吊挂水棚的挂钩,挂钩角度为60-65度,相向吊挂。
1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12、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1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1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米以上设3个棚区。
14、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却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灌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灌浆工是负责进行灌浆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熟悉泥浆泵的规格、型号及性能,掌握泥浆泵的保养维修技术。
2、能独立熟练操作泥浆泵,工作中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准确判断故障部位,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保质保量完成当日灌浆量,不出任何责任事故。
4、严格按水、土比例制浆,班中经常查看灌浆管路完好情况,发现溃浆及时处理,如果是连班作业,要执行井下手拉手交接班,做到交接清楚,接班明白,班后及时填写记录。
5、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按当月出勤工日出勤,按队内安排的休息日休息。
6、加强工具、配件、材料管理,保证各类消耗在队内规定的指标以内。
7、搞好灌浆地点的文明卫生,灌浆地点不得有淤泥积水,水沟畅通,设备干净。
8、使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防护。
火区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清单
火区检查员是负责对火区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全矿井的火区密闭和均压设施及火区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次数每周不得少于三次。
2、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保证检查准确无误。
3、负责矿井火区气体的观测、取样,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4、检查或取样时,首先应确定检查地点安全后才可开始作业。
5、气体当天取样,当天交化验室化验。
6、坚守工作岗位,态度认真,填写牌板字迹清晰、工整。
7、下班后,及时给出当班检查的线路示意图,并整理和填写各种记录台帐,报表定期向技术主管,区长、总工程师审核。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后会议,服从分配,加强责任心,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是负责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安装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2、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局部通风机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安装的有关规定。
(3)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4)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接线方式。
(5)了解电工基础知识。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
5、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6、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风侧。
7、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的地点,安装地点应支护良好、无滴水。
8、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抽出式为吸风口)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安全生产岗位要求。
9、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10、 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瓦斯自检测报警断电仪等相关设备。高瓦斯矿井还应采用“三专”、“两闭锁”。
11、安装完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局部通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局部通风机司机是负责管理和操作局部通风机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局部通风机司机应完成下列工作:
(1)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2)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停机时,按规定启动局部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立即通知撤人,并通知调度室和通防科门。
(4)观察局部通风机附近巷道支护情况及局部通风机损伤情况。
2、局部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局部通风机司机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4)了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5)了解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和风电闭锁接线。
(6)了解局部通风机的主要性能指标。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严禁无计划停风。
5、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
6、启动前,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停风区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者能启动。超过规定浓度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防科门汇报、处理。
7、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
8、必须挂有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填有司机姓名、风机编号、风筒长度、使用地点、风机型号、功率等内容。
气体分析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气体分析员是负责对气体进行分析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气体分析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及时、准确的分析送检的气样,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维护、保养检验设备。
2、气体分析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气体分析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各种井下气体含量的有关规定。
(3)熟悉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
4、气体分析员应按仪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溶液要掌握好比例,溶解强碱时不能用手触摸,稀释硫酸必须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
6、在燃烧器中燃烧可燃气体时,不能让限定液和白金丝接触。
7、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眼睛应注视液面变化,防止溶液进入梳形管或与其它溶液混合。
8、化验室温度不得低于18℃,整个分析过程中的室温应保持不变。
9、气相色谱仪应每半月标校1次,特殊情况应随时标校,以保证分析质量,色谱仪所用的标准气应及时购买。
10、氧气瓶和氢气瓶应分开存放,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11、搬运和更换氧气、氢气瓶时,严禁碰撞。
12、配制有毒有害气体,一定要在通风橱内进行。气相色谱仪热导检测气的载气出口要用胶管接至室外。
13、操作放射源,应按照放射源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14、维修人员严禁打开放射源。
15、维修人员对气路要每旬检查1次,防止气体泄漏,以免引起事故。
气体监测采样工岗位责任制
气体监测采样工是负责进行气体监测采样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气体监测采样工应完成下列工作:井下需要采样地点的气体采样。
2、气体监测采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气体监测采样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熟悉采样仪器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气体成分的有关规定。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熟悉煤矿通风系统的基础知识。
(5)了解煤炭自燃发火的机理和防治规定。
4、采集密闭内气样时,要首先检查密闭外气体是否超限(CH4不超过1%,CO2也不超过1.5%,CO不超过0.0024%,O2不低于20%,其它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进行操作。
5、采样过程中,要随时注意附近的顶底板及通风情况,严禁在危险地区操作。
6、采样中,要注意车辆和来往行人,以免被撞伤。
洒水灭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洒水灭尘尘工是负责进行洒水灭尘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洒水灭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
(2)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灭尘。
(3)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
2、洒水灭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洒水灭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程。
(2)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
(4)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4、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5、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6、洒水灭尘工要按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定不洒水灭尘。
7、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束管监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束管监测工是负责利用束管对气体进行监测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束管监测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3、具体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井下采取气样、束管监测等具体工作,严格按照采掘布臵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时检测井下火区或火区可疑地点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情况,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为矿井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必要的瓦斯检查,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浓度标准和测定技术。
5、井下采样时,要两人同行,进入采样地点前,应首先检查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禁止进入;若不超限时,进入采样地点后,应先检查巷道顶、帮支护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取样。
6、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两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然后逐步进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进入火区后间隔而行,禁止不检查直接进入。
7、井下采样,应正确选择采取地点,认真取样,取样气体应及时送检,确保气体准确可靠,对因取样不准造成事故的要负直接责任。
8、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要向监区值班领导汇报;确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9、遵守劳动纪律,干标准活、放心活,保证不违章作业,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10、严格遵守监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矿各项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通风设施工是负责对通风设施进行施工和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测风站的施工。
(5)负责风桥的施工等。
(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
2、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并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3、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作的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
5、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6、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
7、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8、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
9、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10、每个风门前后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 ,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通畅。
11、每个密闭前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打好栅栏。
12、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
13、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
14、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
15、在刮板输送机道、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
16、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17、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科门取得联系。
18、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放炮方法。
19、在立井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
20、砌墙高度超过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井下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井下通讯维修工是负责对井下通讯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调度室内的所有通讯设备和井下、地面及本矿各系统的通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对调度台的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3、认真做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通讯工作的正常运行。
4、经常深入生产队组及作业地点,了解通讯设施使用情况,做好自保与互保的安全工作。
5、负责对调度室通讯设备和各生产队组、作业点的防雷工作。
6、负责对维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7、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无阻,及时、迅速处理井下通讯故障。
人员定位监测分站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人员定位监测分站维护工是负责对人员定位监测分站进行维护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分站维护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
2、对当班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监测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是负责进行瓦斯检测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瓦斯报表和各种记录。
(3)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测定有关参数及协助做好有关资料汇总工作。
(4)校对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
2、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岗位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3、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5、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6、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1米处)。
(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7、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8、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9、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
10、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11、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12、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巷道维修工是负责对失修的巷道进行维修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巷道维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负责井下巷道的维修管理和检查,及时维修失修巷道。
2、巷道维修工要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的现场经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巷道维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所用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等)的构造原理。
(3)矿井防灾的一般知识。
(4)火药、雷管的性能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5)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架设、更换各种支架方法。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5、煤矿井下各类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6、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7、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8、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断架空线的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巷修工作。
9、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于8米。具体施工可按“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11、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
12、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
消防、灭火工岗位责任制
消防灭火工是负责进行消防灭火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消防灭火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从事煤矿消防和灭火工作。
(2)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
(3)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
2、消防灭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其它资质。
3、消防灭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熟悉消、灭火机具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
(3)煤炭自燃过程和机理。
(4)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及规定浓度。
(5)矿井通风基础知识。
(6)各种灭火方法及操作规程。
(7)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8)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数量及存放情况。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5、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6、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7、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8、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自救器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自救器工是负责对自救器进行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自救器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负责自救器的验货、收发、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
2、自救器工需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自救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必须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操作要领。
(3)了解“一通三防”基本常识。
4、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5、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
6、必须对下井人员进行培训,要会使用自救器。
7、检查、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第六章 地质测量 爆炸材料
测量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测量是负责进行测量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 《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本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3、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4、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5、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6、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地质观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地质观测工是负责进行地质观测、分析和记录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2、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3、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4、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5、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井下钻探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井下钻探工是负责在井下进行钻探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井下钻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识: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悉钻机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
(3)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封堵水注浆、防灭火、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的有关规定。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作的知识。
(6)熟悉预防灾害的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2、掌握井下打钻、注浆、封孔、煤层注水、防灭火、瓦斯抽放、防突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3、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4、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通风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特殊情况停风时,必须按规定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
5、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6、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煤矿探放水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煤矿探放水工是负责进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探放水工要熟知探放水钻机性能、结构、动作原理,熟悉并掌握煤矿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防治水规定、探放水设计中的各项要求,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在探水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3、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管理制度。
4、熟练掌握各种探放水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技术要领,经常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熟练掌握探放水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6、按照规定做好钻探进尺、涌水情况、有害气体涌出情况等钻孔观察记录,做好探放水标志点工作。
7、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探放水钻孔的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8、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9、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10、熟练掌握透水预兆及应急处理方法;熟悉水灾避灾路线,掌握逃生避难常识。
11、加强现场管理,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调度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12、现场负责人员要如实记录当班钻探情况,岩芯样品要保存好,工作面要备好排水设施以备急用。
13、钻探完毕,无其它异常时,取出钻杆后将探孔及时封孔。
1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本矿的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岗位秩序。
15、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水文地质观测工是负责水文地质观测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2、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3、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水文观测资料。
4、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弄虚作假。
注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注浆工是负责进行注浆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井下注(洒)浆工作,熟悉井下注浆管路系统和阀门的位置,熟悉各注浆地点的避灾路线。
2、熟悉注浆站的设备、设施和与其配套的各种仪表等的结构、性能和维护方法,并能熟练地操作使用。
3、注浆时,合理配制浆液浓度,并将杂物清理干净;注浆前后,注15min的清水冲洗管路,以确保管路畅通,达到注浆目的。
4、采用钻孔注浆,在停止注浆时随时将钻孔封堵,以防漏风造成煤炭氧化自燃。
5、严格按规定时间注浆。埋管注浆时注浆前后,必须冲洗管路。工作面洒浆工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洒浆任务。
6、严格执行注浆过程中巡回检查制度,要及时观察工作面和下顺槽渗水、渗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8、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无事故。
9、认真填写注(洒)浆记录。及时向队领导汇报。
爆炸材料管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炸材料管理工是负责对爆炸材料进行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2、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爆炸材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执行《安全生产岗位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爆炸材料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存量。
(4)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措施。
(5)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4、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5、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
爆炸材料押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炸材料押运工是负责对爆炸材料运输过程中进行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必须有人从事煤矿安全或采掘工作两年以上工龄。
2、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3、押运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执行《安全生产岗位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严格执行押运防范措施与管理责任,严防押运过程中发生丢失和被盗。
4、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炸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持证押运。
发爆器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发爆器维修工是负责对发爆器进行维修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如下:
1、熟悉爆破作业相关知识,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掌握发爆器、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4、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对正常使用的发爆器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备用发爆器两天检查一次。不合格者应作报废处理。
5、检查和维修瓦斯闭锁、网路闭锁等新型放炮器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6、发爆器必须上架管理,每台放爆器只准配备一把钥匙,并统一编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