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常见问题]我司一名今年入职的员工累计请病假满3个月医疗期已满,他想用当年度年休假继续请假可以吗?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9-12-25 21: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但职工如若在当年度依法享受寒暑假、请病假和事假超过一定期限的,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其中请病假和事假期限是根据员工社会累计工龄确定的,对于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有当年度年休假。因此如果该员工社会累计工龄不满10年,所请病假累计又超过2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同时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