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区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电机车的使用、保养等工作,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接受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所使用新设备进行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每班开车前必须对所使用的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6、负责每次开车前,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制止违章,严格按照“三不伤害”做好自保互保。
8、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0、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12、熟知避灾路线,发生灾害事故后能安全撤离。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事故时,不协助调查组取证,不如实地向调查组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负直接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因个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或造成非人身事故的 ,个人负直接责任,按照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