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冠疫情防控到煤矿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从每天盯着新冠疫情各类数据和控制进展,到不间断的搜索查阅疫情新闻报道,总觉得和煤矿安全管理有诸多相似之处,有感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细实,谈谈自己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浅薄认识和感悟。
新冠疫情重在控制传染源和应急治疗,同样,井下安全生产事故如同新冠疫情,二者的预防工作均在于源头治理,控制重在应急处置。整体方案、执行力、处置措施等均是影响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的决定性因素,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可控因素,都能导致灾情扩大,功亏一篑。
源头治理事故防范需谨小慎微举一反三
近年来,随着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不断认识和对其规律的研究,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方向逐渐从过程控制和灾后处置转向超前防范治理,事故防范取得了明显效果,2017年,随着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的下发,完善了风险→隐患→事故→处置四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列为安全基本要求的第一管控项目,明确了切断诱发事故链第一因素的重要性。
根据美国杜邦公司统计结果,96%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我国矿山企业由于人的行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占比达到85%。因此,人员行为管控是防范事故的最根本举措。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多重因素,例如思想因素、生理因素、知识和技能因素等等,恰恰如何控制这些动态因素是煤矿安全管理的至难点。
根据笔者几年一线生产区队的工作经验,传统的宣贯式教育培训方式的效果并不理想,在人员行为管控方面采取“抓住苗头、个体教育、树立典型、举一反三”等措施效果较为明显。例如出现第一起违章行为时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对违章者进行单独教育处置,将该行为树立为典型事例后通过举一反三再进行集体教育,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该种措施后,重复违章行为发生的几率较小,也就杜绝了一类违章行为,防范了一类事故。正如新冠控制,只要第一时间遏制了病毒扩散,疫情就不会变成灾情。
令行禁止,过程控制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强大的执行力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必要保障,自新冠疫情扩散以来,国家实行的一系列强力措施得到迅速有力落实,归其原因是执行力,归其根本是制度保障。同样,基层生产单位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前提,刚性的执行力为保障。在执行安全指令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要坚决实行“零容忍”。生产一线安全管理工作需抓好跟班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安检员等几个“关键少数”的工作作风,日常管理过程中注重养成现场风险预判和安全确认的良好习惯,纳入“关键少数”的作风考核范围,形成长效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刚性执行。
走出误区,摒弃安全管理过中的形式主义
制度、文化、人员、设备、环境、应急等等都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且各个环节都是刚性要求,落实各项要求需要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仅现场管理中,需要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行为管控、整改措施落实等多个环节,一旦形式主义蔓延,对安全工作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要确保安全系统工程顺利运行,必须根治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和推诿扯皮中的形式主义,彻底解决个人主义、官僚主义、慵懒作风,将工作作风向务实转变,杜绝因形式主义滋生出的各类无用功。
联防联控,安全管理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全国全员迅速动员,疫情得以有效控制。煤矿安全管理亦如此,需要动员党政工团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筑牢安全发展根基,安全大堤才能固若金汤。实现安全“零”目标,任重道远,全员齐心、“预”“防”并行,方可持久平安。(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