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常见问题]我司员工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给付医疗补助费?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5-15 20: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需要。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者绝症,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还明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员工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而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符合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条件,单位应向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