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我司员工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给付医疗补助费?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5-15 20: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需要。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者绝症,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还明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员工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而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符合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条件,单位应向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