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中监察分局“分类”监察执法 确保监察任务高质量完成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余市被列为高风险地区,赣中监察分局监察执法工作受到严重影响,2月份监察计划全部调整至3月份,另外赣中分局大部分同志家均在外地,返回分局后实行隔离观察14天。人员少,任务重,赣中分局提早谋划,统筹安排,根据辖区煤矿现状,开展“分类执法”,保证了3月份监察任务高质量完成。
3月初,分局每日调度辖区煤矿的生产情况,将煤矿分为停产矿井、检修矿井、生产矿井三类,并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明确了三类矿井的监察时间,做到监察与防控两结合、两不误。
一是月初疫情较重时,盯紧停产矿井落实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疫情防控。重点检查煤矿值班值守、通风排水管理、值班值守人员的个体防护穿戴、体温测量、人员登记等内容。
二是月中疫情缓解时,盯牢检修矿井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重点检查煤矿是否按照县级监管部门批准的检修方案组织作业,深入井下实地查看检修作业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煤矿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复产程序,严禁借检修名义进行生产,同时要求煤矿做好外地返矿工人的隔离与防护工作。
三是月末疫情较轻时,盯准生产矿井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采掘接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落实情况、“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活动开展情况等。
3月份,赣中分局累计监察30矿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89条,责令停止作业头面9个,停止设备使用6台件,实施行政处罚40余万元。(谢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