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中监察分局三项措施促乡镇煤矿安全退出
作者:江西煤监局
2020-05-29 20:03
来源:江西煤监局
近期新余市乡镇煤矿陆续提交关闭申请,开始回撤井下设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1266”工作思路,充分汲取近年来关闭退出矿井回撤设备发生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赣中分局结合煤矿特点,严格把控三项措施,促进煤矿安全平稳退出。
一是重点检查提升运输系统。严查设备设施检测,对提升设备设施超过安全检测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严查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要求煤矿加强对提升机保护系统、液压系统、制动系统及罐笼防坠器的检查测试,并将检查测试视频发至工作微信群;严防钢丝绳关键部位损伤,要求煤矿对使用时间较长的钢丝绳立即截掉楔形环部位,增强安全系数。
二是严格回撤作业地点管控。在推行采掘作业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分局积极与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沟通,要求煤矿在提交关闭申请的同时,必须制定回撤方案,明确回撤设备地点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严防煤矿以回撤设备名义突击生产或到不安全的地点回撤设备。
三是督促落实矿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回撤期间必须严格落实矿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注重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严防工人冒险蛮干,坚决做到不安全的地点不去、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不拆、不安全状态的工人不能入井。(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