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黑沟煤业明确“四员”职责紧盯现场安全
新矿集团黑沟煤业明确“四员”职责紧盯现场安全
近日,为提升井下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黑沟煤业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带班人员、安全巡查管理人员、跟班安全员、瓦检员安全监管职责,形成了“四员”闭环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矿井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实现。
明确领导带班人员必须了解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及危险源,加强对安全生产不正常区域、重难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监管指导;强化对各级干管人员现场履职督查考核;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现现场安全工作重点无缝衔接。
明确安全巡查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对工作场所和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或重大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区队及时处理;狠反“三违”,对违章人员进行现场帮教,及时制止“三违”人员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好井下走动式痕迹管理制度落实和“一班三汇报”制度,督导职工行为规范、现场安全自保、事故案例讲述等工作进行;强化对跟班区队长及班组长现场履职督查考核。
明确跟班安全员是当班现场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四不生产”的原则,坚持“一工程、一措施、一验收”制度;强化对现场隐患、危险源辩识与排查整改,杜绝“三违”行为;强化各个工序管理,对标作业,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明确瓦检员不仅要搞好“一通三防”工作,还应肩负起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检查评估现场安全情况,搞好“一班三调”、“班评估安全确认”工作;监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发现隐患立即要求班组整改,发现“三违”行为立即制止;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凡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或险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汇报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