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中监察分局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山南井瓦斯超限报警
2020年6月3日,山南井3907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甲烷传感器显示瓦斯超限,最高浓度达1.7%,超限时长2小时31分。花鼓山煤业公司及时向赣中分局进行了报告,并立即组织了分析处理,认为这是一起因放炮冲击波导致甲烷传感器被散煤埋住引起的误报警。
为推动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按照江西煤监局1266工作思路,赣中分局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标准,关口前移,对山南井瓦斯超限报警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调查组坚持“超限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通过调取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查阅监控台账、调度记录,与相关人员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等方式,查清了事件的原因、经过和企业内部分析处理情况。调查组认定,这次超限报警虽然不是空气中瓦斯超标导致的真超限,但山南井对瓦斯管理上仍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炮管理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显示超限报警后,矿井重视不足、应急处置缓慢,企业内部分析处理着重技术管理,未深层次挖掘低瓦斯矿井在瓦斯治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麻痹思想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赣中分局就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山南井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职工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等突出问题,约谈了花鼓山煤业公司和山南井的相关领导,责令其深刻反思并在全矿井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消除麻痹思想,树牢“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