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监分局六项举措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临汾煤监分局强化监察员责任担当,坚守煤矿安全红线意识,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以“六项举措”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按照“先普法、后执法”的原则,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及“一规程三细则”的普及培训,督导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
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组织辖区煤矿企业观看省局制作的《生死瞬间》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入重点煤矿播放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PPT课件,让煤矿工作人员从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三是开展现场安全监察,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把监察执法的重点放在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上,由分局领导带头,深入煤矿一线现场,突出“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也不放过小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抓大不放小”,把监察执法做精、做细。
四是开展重点监察,精准执法。紧盯辖区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对不放心的煤矿“开小灶”、“啃硬头”,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矿一策”,进行跟进式监察,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开展突击监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利用《风险研判手册》和远程监察手段,对辖区各煤矿存在的风险做出预判,针对性地进行突击监察,对非法违规行为和发现的较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落实。
六是开展跟踪监察,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对监察执法中存在大小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先进行约谈,再跟踪复查,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煤矿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人,全面夯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