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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入单位退回“共享员工”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6-22 17:29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是要建立劳动关系。实践中“共享员工”的操作模式有多种,若借入单位未与“共享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则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借入单位退回“共享员工”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的是,“共享员工”被借调期间,用人单位如未发生变化,“共享员工”在借入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应视为在借出单位的工作年限,借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安排年休假等需要计算“共享员工”工作年限时,应将“共享员工”在借入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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