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煤监分局:“5612”措施全力助推精准执法
今年以来,川南煤监分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针对区域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高瓦斯矿井多、灾害重等实际情况,在日常监察执法过程中,以实施“5、6、12”措施为抓手,紧紧抓住“关健人”,盯住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精准执法力度。
“5”即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一是瓦斯超限追查制度,对所有瓦斯超限都要严格追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矿长积分管理办法,由各监察组每月将矿长扣分情况报分局办公室统计汇总,并及时抄送地方监管部门;三是联合惩戒制度,将煤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及时上报省局并抄送地方监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四是事故矿井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严格事故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返还条件和审批程序;五是常态化“零容忍”制度,对煤矿瓦斯、水患等隐患、“三违”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6”即严查六类隐患:一是通风系统方面隐患;二是采掘部署、采掘接替方面隐患;三是头面核定方面隐患;四是超定员、入井人数方面隐患;五是瓦斯治理不到位的;六是水患防治措施不到位的。
“12”即严查十二类违法行为:一是违规井下动焊的;二是违规巷道贯通的;三是违规石门揭煤的;四是违规运输的;五是违规放炮的;六是违规排放瓦斯的;七是违规停电的;八是违规进行巷道维修的;九是违规空顶作业的;十是违规平行作业的;十一是瓦斯超限违规作业的;十二是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探头违规安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