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的应用,对高分子材料严格控制、严加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执行。阳泉监察分局接到通知后,于2020年6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
分局局长乔保英在领学时强调,监察执法中要督促煤矿企业在井下煤岩体加固、充填密闭、快速堵水、喷涂堵漏风等施工中,应谨慎选用高分子材料。必须使用时,应根据使用场所和使用环境,选用适用的高分子材料。煤矿井下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应按照《煤矿安全进进规程》规定进行安全性、环保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