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煤监分局在开展集中监察执法时,采取“四个结合”
作者:山西煤监局
2020-07-10 23:08
来源:山西煤监局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中监察执法,每次监察前,晋中监察分局按照省局要求,对集中监察执法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开展方式和重点监察内容进行具体安排,制定检查方案。从收集矿井安全体检、安全许可、日常监察执法等相关资料到分析查找矿井生产系统和现场作业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都力求检查方案重点明确、责任到人,将煤矿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找准、找全。为此,采取了“四个结合”。
一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查煤矿存在的隐患等表象问题,又查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是“诊断”与治疗相结合,不仅要诊断受检矿井安全隐患的症结所在,还要对症下药,给出整改建议;
三是局部目的与全局目标相结合,既要使受检矿井感到“疼”, 又要对其他煤矿起到警示作用;
四是从严监察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为煤矿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以此推动建立煤矿和地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