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监分局强化服务素质推进文明执法
临汾煤监分局把文明执法作为煤矿安全监察素质的重要考量,在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方式、塑造服务形象上不断总结、提升,深化“六个执法体系”构建,使执法和服务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一是建立与煤矿一致的价值理念。把服务煤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挺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之前,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形成安全监察与安全生产共同的价值理念,即一切为了矿工生命安全、一切为了遏制重大事故,一切为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使煤矿与监察执法形成矛盾的统一体。
二是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坚持安全监察执法的初心是遏制安全事故和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在推进业绩量化考核、执法文书预审和法制审核改革创新举措中,监察执法与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罚款而执法,不为挣分而罚款,当罚则罚,精准裁定,不为挣分而高限罚款,既要罚到痛心,痛改前非,又要罚得心服口服,自觉整改。
三是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坚持先普法后执法、先督促后执法、先自查后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煤矿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帮助煤矿分析研判风险、制定隐患排查措施、解决技术难题,充当煤矿安全的宣传员、服务员、技术员,既让煤矿违法违规得到惩戒、隐患得到治理,又让煤矿心存感激。
四是树立监察执法良好形象。结合监察执法实践,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良好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素养。在监察执法过程中要求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公正合理,做到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