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总支)书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煤矿党委(总支)书记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企业董事长、矿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企业党委(总支)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6.监督矿长(总经理)、副矿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各区(科或部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意见。
8.积极支持矿长(总经理)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做到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9.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0.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11.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2.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