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矿长(总经理)是本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委(总支)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严格考核落实。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带头并督促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6.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7.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管机构。
9.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10.矿长(总经理)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隐患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2.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3.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14.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定期向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如实报告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
15.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理,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并督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6.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淘汰不符合规定的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煤矿机械化生产水平。
17.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8.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9.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2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21.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确保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保证均衡生产,正常接续。
23.针对矿井现场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实施处理方案。
2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制定各类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组织落实,每月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