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煤矿的技术决策人和指挥者,负责煤矿全面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负责建立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4.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各种灾害的规划、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5.负责组织对矿井地质报告进行修编,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采掘计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替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替正常。
6.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和实施情况报告。
7.组织编制、审查煤矿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并批准和督促落实。
8.审查批准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审查批准并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术工作,组织制定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等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参与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6.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