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值班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2条 值班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保证监测监控机房设备正常运转。
2.巡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故障处理结果。
3.监视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4.记录瓦斯变化异常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5.收集整理.保存计算机数据库资料。
6.清洁机房及设备卫生。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监测监控值班员需要掌握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及AQ标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第6条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第7条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第8条 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第9条 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四.操作准备
第11条 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3.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4.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5.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五.上机操作
第12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3条 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
第14条 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电压波动情况。
第15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
第16条 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7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8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19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六.收尾工作
第20条 如实填写并保存记录。
第21条 工具、备件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第22条 认真履行交接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