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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值班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7-22 13: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监测监控值班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监测监控机房值班员。

第2条 值班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保证监测监控机房设备正常运转。

2.巡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故障处理结果。

3.监视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4.记录瓦斯变化异常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5.收集整理.保存计算机数据库资料。

6.清洁机房及设备卫生。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监测监控值班员需要掌握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及AQ标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第6条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第7条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第8条 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第9条 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第11条 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3.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4.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5.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五.上机操作

第12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3条 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

第14条 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电压波动情况。

第15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

第16条 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7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8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19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六.收尾工作

第20条 如实填写并保存记录。

第21条 工具、备件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第22条 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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