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
(一)为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销毁等程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 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测部门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销毁等台账,认真记录,规范程序。
(三)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和对外提供。
(四)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其使用价值。
(五)地测部门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同意后方可打印,做图纸打印记录。
(六)打印地测图纸时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责人联系,填写图纸打印申请单,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
(七)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科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
(八)各单位(包括矿级领导)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责人联系,然后由科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将图纸资料带出保管室。
(九)外单位来煤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煤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凡是原图.底图一律不得外借。
(十)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橱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
(十一)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科研项目附图每年应移交煤矿档案室管理,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接收交换图纸要办理相应手续,整理分类、编目登记,建立台账和登记簿,装入卷盒中。
(十三)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煤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科长批准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