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现场跟班制度
防突现场跟班制度
(一)为加强防突现场管理,确保防突措施现场落实,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施工防突预测(效检)钻孔时必须有防突工现场跟班。
(三)在实施石门揭煤远距离爆破时必须有救护队员(或兼职救护队员)现场跟班。
(四)在施工地质长(短)探钻孔时,必须有地质技术人员现场跟班。
(五)施工防突抽、排放钻孔必须有防突钻孔验收人员现场验收。
(六)现场跟班人员的职责:
1.防突工、防突钻孔验收人员及地质技术人员必须自始至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自负责钻工的打孔工作,按《防突措施》的要求确定钻孔位置、方位和数量,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屑量等有关参数,仔细观察收集打钻过程中的瓦斯变化、喷孔、顶钻、卡钻等情况,将收集的资料情况及时向煤矿总工程师汇报。在实施钻孔的整个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发现突出预兆时,要立即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2.生产、通风、防突、安检现场跟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并督促施工作业现场的隐患整改,保障撤退路线畅通;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和《防突措施》进行作业,发现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停止作业,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待异常情况消除并得到领导的指令后恢复作业;发现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或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要立即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3.救护队员现场跟班,主要负责指挥作业人员的撤离和救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