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监局渭南监察分局召开辖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暨汛期安全警示教育会
7月24日,陕西煤矿安监局渭南分局在韩城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辖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暨汛期安全警示教育会。韩城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各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通报了淮南潘三煤矿“6.26”顶板事故、彬长孟村矿业“5.24”冲击地压事故和燎原煤矿“6.10”煤与瓦斯突出三起事故情况,并对河南煤监局异地执法监察活动查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分析了燎原煤矿“6.10”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的原因,要求各矿井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同类问题。
会议指出: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树立零死亡的理念。二要增强危机意识,切实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明确防治水机构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灾害紧急撤人制度。三要强化瓦斯突出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完善防突措施,做好矿井灾害治理的顶层设计。四要做好矿井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有效。五要压实夯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近期省局开展的主体责任专项监察活动,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中,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六要服从管理,特别是严格执行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的执法指令,对存在的隐患坚决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倒查责任人并开展内部追责,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