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监局细化部署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工作
近日,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指导意见(试行)》部署要求,四川煤监局会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内煤矿企业生产实际,定期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隐患整改煤矿等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明确了十个方面的分析研判内容,在国家煤矿安监局提出的生产接续计划、主要生产安全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项目、淘汰退出煤矿和其他应当超前分析研判等八个方面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煤矿防治水和瓦斯超限报警两项内容,要求重点分析研判煤矿“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和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三专两探”“两把锁”制度落实情况、汛期安全巡查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情况、应急演练和物资准备、应急排水系统设置、遇险上报情况,以及瓦斯监控系统预警功能、瓦斯抽采和管理措施落实、瓦斯报警应急响应、瓦斯检查和监控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知对预判防控工作作了详细部署,要求市(州)、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台账,重点从四个方面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一是定期研判。建立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定期研判工作机制,由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分管负责人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集体研判会,研判结果报上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二是及时预警。根据每周研判结果,采用正式文件、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前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指导煤矿企业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三是闭环管理。“一矿一册”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台账, 实行“一矿一策”差异化精准执法,按“谁执法,谁验收”原则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煤矿实行定点帮扶指导,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带队督促整改到位。四是警示教育。对因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死亡或重伤事故的,将及时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深挖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事故责任人;同时,要求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举一反三,对照查找本企业存在的类似风险隐患,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切实发挥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