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分局四举措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抓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阶段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严防强降雨等灾害天气可能导致煤矿水害事故及次生事故发生,鲁中监察分局精心谋划,积极作为,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前研判,精准掌握安全短板。持续开展矿井联系人“述职评议”工作,超前研判各类风险点,突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紧盯肥城、新泰片区煤矿水害防治分析研判,精准制定防治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严防淹井、透水、滑坡等事故发生。
二是科学引导,严格落实防汛措施。及时转发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印发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强化调度,扎实做好应急备勤。分局坚持24小时双值班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双调度,即时掌握辖区各矿当前最大班下井人数、重点降水区域煤矿降水和停产撤人等情况。
四是从严监察,防范遏制水害事故。近期,分局组织三个监察组对辖区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开展全覆盖监察,重点围绕雨季“三防”有关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非工作日期间,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专项督导各煤矿抓好重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