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监察分局组织召开府谷北片警示教育会
为了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成效,加强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分局工作安排,2020年7月29日,榆林监察分局在陕西南梁矿业公司召开府谷北片区警示教育会。
会议传达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雨季三防”等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陕煤安监一发〔2020〕102号)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察的通知》(陕煤安监一发〔2020〕103号)文件精神,通报了“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煤矿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通报了7月25日在榆林分局辖区内发生的红岩煤矿事故情况,并传达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
会议认为,一是要利用好“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成果,不断提升煤矿管理水平。二是转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瓦斯检查点,尤其是在进风巷设有电气设备的地方。三是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的规定,做好防治水工作。四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严防煤矿超能力生产。
会议强调,一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安全管理,正确厘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三是尽职履责,严防“灰犀牛”事件发生。
会议最后对陕西南梁煤矿透水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处罚案件进行了公开裁定。此次警示教育会议通过学习文件,通报事故,执法公开裁定,领导讲话,等形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迈上新的台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