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煤监分局“五个管理” 强化煤矿汛期水害防治基础工作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20〕12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监安二〔2020〕97号)要求,晋城煤监分局督促煤矿企业抓好水害防治“五个管理”,夯实煤矿防治水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预测预报管理,围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要求,要求各矿建立《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明确水情水害分析和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理论和方法,统一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矿井水文情况进行预报,预报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建档。
二是强化水情水害定期分析管理,要求各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水情水害分析会议,对每个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水害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采掘安全。
三是强化物探成果验收管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本矿井地面物探工作,形成成果报告,作为防治水工作依据。对分局、地方监管部门及主体企业在日常监察检查中提出的可疑区域必须进行钻探验证。
四是强化井下探放水综合管理。督促企业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及各项探放水管理规定,建立探放水工作流程,实现探放水工作的有序管理,确保井下探放水作业要做到本、牌、台账三对照,完善探放水记录台账、钻孔质量验收台账、安全确认移交台账、探放水结果报告和允许掘进通知单等。通过环节控制,做到有掘必探的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