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煤监分局汛期要求煤矿企业做到“一查二验三充实四对标”
当前进入雨季主汛期,暴雨明显增多,煤矿地下水位升高、涌水量增大,洪水倒灌和突水淹井的风险加大,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造成煤矿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20〕12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监安二〔2020〕97号)要求,晋城煤监分局在扎实抓好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同时,结合近年各类水害事故频发的经验教训,不断强化煤矿企业水害事故防范工作,着力风险提前预控,隐患提前发现,事故提前预防,要求重点抓好“一查二验三充实四对标”。
一查是辖区矿井特别是整合矿井、开采下组煤矿井、复采矿井必须对矿井范围内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和废弃巷道积水等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普查,并利用地面物探、地质勘探等手段补充勘察水害异常区域情况,与已有资料相互对照,综合分析,确定水害威胁重点区域。
二验是辖区矿井井下探放水孔全部挂牌标记备查,同时在辖区全面实施数字化、视频化的探放水作业监督模式。
三充实是督促企业增加防治水技术人员、物探、探钻作业人员数量,并做到持证上岗,配备先进的探放水作业装备。
四对标是开展水害防治对标自查,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是否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是否开展水害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