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监分局推动辖区煤矿企业做实“水害防治”各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太原煤监分局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监安二〔2020〕97号)要求,对辖区煤矿企业做实“水害防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要求,切实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理念、创新思路、务实举措和有效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水害防治“六个必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必须认真开展汛期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加强地面巡查,严防地表水体灌入讲下、必须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严防井下突水、必须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必须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三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煤安监明电〔2020〕1号)要求,按照《煤矿水害监管监察执法要点(2020年版)》规定,采取强有力措施,力争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