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煤监分局多措并举提升重大灾害水平
长治煤监分局高度重视辖区煤矿信息化建设,通过日常监察与远程监察相结合,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辖区煤矿信息化系统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查制度、监测报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机构,配齐值班、维护、检修从业人员,按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是强化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正确安装和使用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等监测系统,按规定安装、设置各类传感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开展“净网”行动,净化系统数据,去伪存真,消除误报警、假报警,实现“报真警”,确保系统和网络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上传及时准确。
三是强化预警系统报警分析。煤矿企业对各系统的报警情况,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真正做到“有警必报、有警必除”。要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具备系统报警处置情况录入功能和报警处置数据库上传系统功能。对于分局或省局反馈的上传中断的问题, 不拖不靠,第一时间沟通联系,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四是强化监察执法。分局执法组编制检查方案时,通过查看基础数据平台中采掘布置情况、各类图纸等资料,抽查远程监察平台中各系统历史异常数据、历史曲线等信息,分析研判煤矿在数据联网、传感器设置调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现场监察时带着问题去检查。现场监察时,通过调取各系统原始数据和历史曲线,对远程监察发现的疑点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进一步提高辖区煤矿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五是强化跟踪落实。分局针对系统存在的问题责成集团公司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辖区煤矿信息化管理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维护与管理,严格按相关标准安装、调校各类传感器,确保数据准确;二要加强对相关系统与远程监察平台数据传输的管理和检查,确保联网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