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煤监分局强化重大风险过程管控
作者:山西煤监局
2020-08-19 14:51
来源:山西煤监局
长治煤监分局紧紧围绕“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这一中心工作,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四查”,强力推动企业职能部门和煤矿“关键人”落实责任,建立风险管控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四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现场抽查、溯源监察、责任监察等方式,将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情况作为每次监察的必查内容。一查风险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到位,从严查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查 从企业到煤矿、从煤矿到科区、从科区到班组的分级管控责任是否严格落实, 推动风险管控向班组、岗位延伸,打通管控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查企业职能部门是否落实跟踪督办、监督检查、评价分析等责任;四查企业有关部门是否积极为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提供人员、技术、装备和资金等保障。
“两推动”:一是强力推动企业职能部门落实风险监督检查责任。二是强力推动“关键人”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矿长、总工程师、班组长、安监员等4个关键岗位人员重大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坚持“逢查必考”,现场检查时采取随机抽问、集中抽考、交流座谈等方式,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强化重大风险管控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