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对黄龙、黄陵、延川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季度,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按照监察计划和对地方人民政府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分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处级干部和相关监察室,分别对延安市黄龙县、黄陵县、延川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黄龙县、延川县、黄陵县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煤矿监管责任制、制定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验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落实、三网融合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管、国土、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通报了检查情况以及分局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当面沟通交流。监督检查完成后,分别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平时监察时发现的问题对上述各县下达了监察建议书。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对目前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对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乏力、管理水平较差的煤矿,要通过采取强力措施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要厘清和夯实监管责任,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培训,推动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四是要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驻矿安监员“探头”和“哨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