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监分局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9月22日,为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为主线,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同煤监分局主要围绕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公司履职情况六个方面对同煤集团开展了检查。
首先,听取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并对集团公司的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及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大同煤监分局对同煤集团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方案通过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制定了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措施清单等五个清单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了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煤集团按照国家煤监局近期下发的《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大同煤监分局要求,同煤集团要当好先锋模范,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煤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带头健全完善覆盖集团总部及各级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带头理顺各层级各地区下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空档,并要求同煤集团每年年底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情况报送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