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监局紧盯“三个关键”推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川煤监局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部署要求,坚持紧盯“关键人”“关键层”“关键事”,深入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督促煤矿从业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是紧盯“关键人”。对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人”的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关键”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去年7月以来,全省责令调整“五职矿长”57人,责令解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人。
二是紧盯“关键层”。将主体责任监察纳入年度监察执法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贯穿到每一次监察执法活动,坚持逢查必问、逢查必考、逢查必究,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8个方面70项内容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方面17项内容清单,以及69种责任不落实行为的处罚标准和处罚依据,重点检查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操作层等各“关键层”人员的履职能力、履职行为、履职效果。同时,坚持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作业现场“八定”、“十项硬措施”等,着力推动煤矿现场管理能力提升,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是紧盯“关键事”。坚持问题导向,对煤矿主体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作业现场管理、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等“关键事”,严格监察执法、追根溯源,以严厉追责促责任落实。对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屡屡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严肃批评;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倒查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和职业禁入,并进行公开曝光。开展主体责任专项监察以来,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煤矿892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72矿次,责令停产整顿23矿次,累计给予党政纪处理610人次,纳入联合惩戒对象5处,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