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电维修工必须携带好维修工具,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机电维修工在参加检修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操作。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元,连带扣班长**元。
三、检查电气设备时要严格停、送电制度,必须挂牌操作,严格按照停电、检电、放电顺序进行,无误后方可进行送电,同时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进行送电。
四、电气焊作业时,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气焊按氧、炔间隔不少于10米,电气焊现场有灭火器、水桶等防火器材,停止作业后监护不少于1小时,2小时后由安全及施工负责人再行检查一遍,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3小时以上的检修及电气焊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传达落实,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否则不准上岗。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站到绝缘台上,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紧急情况时可一人操作)。
七、机电值班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原则上不少于2人)。对各地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对以上条款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进行处理。
九、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由厂长主持,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管生产、技术的副厂长要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厂部做好下周安全管理重点安排,同时兑现和公布上周安全方面奖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