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安全责任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10-04 09:50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地点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安排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名。
二、安全负责人应对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并严格措施的学习及实施,搞好互保联保。
三、因安全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厂纪处罚。
五、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性质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帽、保险带、口罩等)。否则一次给予**元以上的扣罚。
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正规操作,未经培训或无证者严禁操作。否则给予**元以上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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