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监分局组织煤矿监察业务能力学习
作者:山西煤监局
2020-12-14 08:30
来源:山西煤监局
大同煤监分局近日组织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目的是增强全体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业能力,更好服务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知法执法”是监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只有把《标准》学通了、搞明白了,在实际监察执法工作中才能做到有理有据。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标准》,对煤矿涉及的15个方面的重大隐患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例如,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有时在实际监察执法过程中,煤矿人员经常就此提出疑问,超多少算超?像这样的问题,这次《标准》中都有了明确的解释: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的即为超能力生产。等等。
大同监察分局针对《标准》的学习和使用计划分两步走。一是加强学习。每位监察员都要加强学习,做《标准》的明白者、执行者,依法依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职责,严格执法,坚决防范煤矿重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宣传。在监察执法过程同步做好《标准》的宣传工作,采取现场抽查、提问、抽考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化煤矿从业人员懂法守法,切实提升煤矿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