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化工集团下发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基层单位“六定”改革
重塑性改革,就是要层层推进、层层落实,才能真正实现“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目前,集团层面已基本完成“六定”改革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总部已进入全面试运行阶段,并将于2021年元月1日起正式运行。为持续推进潞安化工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提高企业管理运行效率,持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基层各单位也按照整体安排部署于近期快速推进“六定”改革。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集团专门下发《关于全面落实潞安化工集团“六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推进“六定”改革总体方案,紧密结合集团公司转型发展实际,根据“集团总部—事业部—子分公司”的三级管控架构,按照各子分公司战略执行中心、安全生产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的功能定位,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力争在化工领域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
《意见》要求,要坚持全面重塑职能。将职能重塑作为改革前提,将流程再造和文化重建作为改革延伸,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厘清权责边界,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员额,构建新型体制。将改革成果转化为制度,将制度规范内嵌到流程,彻底实现“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坚持目标导向。对标行业一流企业,系统谋划,科学设计,制定重点突出、路径清晰、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提升企业科学管控能力,正向激励企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减人提效、降本增效、创新创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理部门定位不清晰、机构设置不匹配、流程运转不顺畅、管理方式不合理等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坚持结果导向。以结果导向的方法、制度和标准推进改革,建立“六定”长效机制,实事求是,科学研判,适时调整,确保改革进程始终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坚持分层分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分类确定各单位具体目标和操作方案。
“六定”改革:一定机构,精简高效设置机构,结合集团战略规划、业务结构、管控模式,合理设置机关内设机构,减少部门重叠和职能交叉,实施“小机关、大部制”管理,推行扁平化管理。按照现代企业治理要求,淡化行政色彩。取消二级内设机构,机构编制向安全生产、成本管控方面倾斜;二定职数,按照职数配备人员。按要求、比例精干高效配备管理人员,并规范使用管理人员职务名称;三定员额,严控管理人员数量。根据管控方式、单位规模、生产产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员工数量上限;四定机制,实行进人全程公开。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岗位任职资格体系,从学历、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明确任职标准,以岗定员、人岗相适,全面实行进人用人程序公开发布制度;五定薪酬,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六定任期,全面实施“三制”改革,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机制,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制度。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贯落实;严格人员选配,严禁在改革期间新调入机关部门人员和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科学核定编制,提升管理水平,做到人岗匹配,人尽其才;改革阶段职级待遇保持不变,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明确改革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做到审批与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进行,成熟一家启动一家,随报随批。各基层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的报审,2021年1月全面完成基层单位“六定”改革工作。根据集团统一安排部署,“六定”改革完成后,各单位对改革后的机构及职数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