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公司“9·8”伤亡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的公示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12-29 09:45
来源:煤矿安全网
2020年9月8日10时10分左右,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公司一名作业人员(无极绳绞车信号工)在1405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内,因病出现短暂性意识丧失跌倒导致受伤,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2020年9月8日13时50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规定的“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原则,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及时将本起事故录入了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后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11月10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提出了统计核销的建议,并在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进行了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的任何反映。公示期满后,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将统计核销情况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了备案。
现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并将该核销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