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宣传 敲警钟 压责任 保安全
为持续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成效,推动煤矿企业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煤矿安全“翻身仗”取得的成绩,1月8日,盘江监察分局组织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宣贯。
宣贯会深刻分析了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的重大意义,通过新旧主要内容对比,解读了修订的原因和背景,以及给煤矿安全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分局负责人结合2020年度监察执法反映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了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会议要求,越往后要求越严、标准越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越大,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培训,把安全重大隐患的种类和情形讲透,把重大隐患查实后的经济等各种损失讲透,把安全违法行为入刑给生活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讲透,细化系统大梳理、深化安全大排查、强化问题大整改,引导职工主动要安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盘江分局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通过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及时开展靶向式普法宣贯,督促煤矿企业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为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