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监局渭南监察分局在韩城矿业公司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冬季“保安全、保供应”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系统各环节集中整治要求,确保2021年煤矿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1月15日,渭南监察分局在辖区安全监察重点区域韩城矿业公司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会上,听取了韩城矿业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措施汇报,通报了分局对桑树坪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安全监察发现的问题,传达了国家矿山安监局工作会议上黄玉治局长讲话精神,宣贯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
渭南监察分局针对煤矿和公司在组织全系统各环节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工作不认真、不仔细、不全面、不负责的问题,要求韩城矿业公司一要督促桑树坪煤矿立即停止相关采掘作业;二要在落实分局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由公司纪委和安监局严肃追究公司监督检查和煤矿未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人员责任;三要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各矿重新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和公司复查。
渭南监察分局建议韩城矿业公司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聚焦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要组织各矿对照“一规程三细则和相关AQ标准”认真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刑法修正案》(九)和(十一)、《两高司法解释》(〔2015〕22号),深刻理解,按照上限严格把握。不得放松标准,随意突破法律规定底线。三要认真吸取燎原煤矿、乔子梁事故以及公司历年来较大以上事故教训,组织职工观看国家矿山安监局网站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四要认真开展风险研判,谨防“灰犀牛”和“黑天鹅”,要高度重视瓦斯、水害等重大风险,杜绝盲目自信,片面理解、随意突破规程细则标准等行为。五要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各环节检查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积极整改,挂图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