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东监察分局到辖区某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在开展现场执法监察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该矿副总以上领导和部分科室、区队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讲,并进行了闭卷考试。
通过组织专题考试,以考促学,督促辖区煤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判定标准”,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检查过程中,分局监察人员与煤矿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督促煤矿企业细化贯彻落实《标准》的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