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山北矿纪委开展酒驾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及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坚决刹住各类违反交通法的行为。鲁班山北矿纪委从2021年2月5日起,在全矿党员干部及职工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驾、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车辆与驾驶证件不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该矿纪委下发了《中共鲁班山北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酒驾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北纪〔2021〕2号)文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顿对象和整治重点。整治措施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各党支部利用周二周五职工学习、“固定党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国法知识教育;二是矿后勤队,各基层队、部门对矿井公共车辆,私家小车、摩托车、燃油三轮车等车辆的牌照及驾驶证有效期情况进行排查;三是治安队对全矿公共车辆、私家小车、摩托车、燃油三轮车、电瓶车牌照及驾驶证情况全面清理和登记,对无牌照和证件过期(失效)的机动车及人员,严禁进入矿区;四是春节期间,矿治安队要不定时巡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该矿纪委要求各党支部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顿的意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及职工党纪国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及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