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根据能源公司《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结合裕丰矿煤层赋存条件复杂、顶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为确保采掘工作面顶板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管理机构与制度
(一)顶板管理机构
组 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安全科、地测科、调度室、供应科、企管科、各区队负责人和技术员
(二)工作职责
1、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关于顶板管理的工作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情况,健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2、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例会,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工作,总结顶板管理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同时负责每年12月上旬组织人员编写当年的顶板管理工作以及下年的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安排。
3、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每年1月上旬组织人员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保证安全费用中一定比例用于顶板管理,同时负责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
4、各区队长对本区队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条件发生变化时,组织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 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执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和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等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分析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工艺和装备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4)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顶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严把设计关,采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6、安全科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安全监督和检查责任,负责监督各区队对顶板管理规定及规程、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按要求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7、地测科要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顶底板岩性、地质构造的变化,及时填图分析,及时提供地质资料,进行地质预测预报。
(1)在工作面设计前,充分利用以往地质勘探资料、结合相邻工作面的地质情况,分析推断设计工作面的地质构造。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提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
(3)采掘工作面上覆为采空区或处于小窑边界时,采前必须探清采空区或小窑积水的范围,并提出防止水害的措施和加强顶板支护的建议。
8、供应科、企管科、机电科要严把支护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不合格的支护材料和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二、顶板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进一步加大顶板管理的投入。一方面要提高地质勘探程度,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另一方面要采取先进的手段,掌握顶板岩性规律,实现对顶板的事前控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对矿区顶底板及矿压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掌握适应矿区顶板特点的顶板控制技术,为顶板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采煤方法、采煤工艺、支护参数等选择,必须把地质情况,包括顶板岩性、结构、分层厚度、稳定性、地质构造以及矿压活动等作为重要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经过充分论证;工作面支护能力的确定,除了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外,还要经过理论计算,并在计算的基础上再留有一定的富裕系数后确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支护能力和支护强度,确保顶板管理的安全;要合理确定工作面支架、支柱的布置方式,合理选择三机配套尺寸,尽量缩小工作面控顶距。
2、加强工作面两端头的顶板管理。工作面两端头的支护,优先推广使用端头液压支架维护顶板,不使用端头支架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单体支柱配长花梁进行支护,具体支护方式、回撤方法等必须在作业规程里明确规定。
3、加强两顺槽超前支护管理。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两顺槽超前支护距离始终保持不小于20m,使用单体支柱时必须采取防倒措施,具体的超前支护距离、支护方式、回撤方法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加强工作面机道顶板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对机道顶板进行支护,严禁超控顶作业,支架伸缩梁必须接顶并达到初撑力;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运输机或煤壁侧进行作业,当工作面设备出现故障必须进入运输机或煤壁侧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在机道支设支柱或其它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工作安全。
5、加强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和采面收尾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
(1)每个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顶板冒顶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在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和采面收尾期间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顶板事故。
(2)在初次放顶期间,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A、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必须有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在现场盯班监督指挥,检查初次放顶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
B、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区队必须制定专门的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3)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必须加强工作面的现场管理,要采取及时移架、超前移架、带压移架和及时打开护帮板等措施,必要时伸缩梁操作阀超前煤机处于供液状态,在煤机割煤后伸缩梁能自动伸出控制顶板。
(4)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前,必须编制回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设计,明确通道宽度、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等参数,并编制回撤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7、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安全出口必须保证畅通,保证行人安全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当安全出口不能满足规程规定时,各区队必须另行编制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保证行人安全。
8、回采工作面遇顶板破碎、底板松软、过老空、过陷落柱、过断层、处理冒顶、过上层煤柱等特殊情况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9、加强班前会和交接班管理。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将井下现场情况了解清楚,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安排各项工作。交班时必须将本班顶板状况、压力显现情况、设备的运行状况、顶底板状况、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等交接清楚并记录于小班验收单中。
10、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要根据顶板变化、地质构造、工作面煤厚情况等合理调整采高,合理掌握刹底、抬刀或升、降采高的幅度。在割煤过程中要合理控制煤机割煤速度,保证支架能够实现跟机移架。移架滞后煤机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1、支架必须达到规定的支撑力。综采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 MPa以上,乳化液浓度达到3-5%,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90KN。支架接顶严密,顶梁上面不得有浮煤和浮矸;单体支柱支设牢固,不准支在浮煤(矸)上,排距、柱距、迎山角等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12、采煤工作面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坑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矿压监测工作
1、综采工作面必须开展矿压观测工作,对于新开煤层、新采区、特殊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要重点观测,掌握矿压规律,为顶板管理提供依据。
2、开展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
3、生产技术科负责按年度提出矿压观测计划,内容包括项目、观测内容、需要仪器、仪表及所需资金等。
(四)掘进巷道顶板管理
1、巷道支护设计的管理
(1)巷道设计必须依据顶板岩性、地质构造、矿山压力及其它因素等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要有计算依据,并优先考虑锚网索主动支护方式。
(2)支护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未经会审的施工设计无效,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顶板状况、构造情况等调整支护参数和支护方式,确保巷道支护的安全。
2、各区队掘进工作面在永久支护未完成前,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优先推广使用前探梁支护。
3、各区队使用的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护材料入井前,必须经过区队材料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严禁入井使用,否则罚区队材料员200元/次。
4、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时,锚索长度应根据顶板岩性、厚度情况设计,锚固端尽量选择在稳定坚硬岩层中,作业规程中要明确锚杆(锚索)的安装质量、锚固力、预紧扭矩力、间排距、锚杆孔角度、外露长度、孔深及材料的规格等要求。
5、各区队对锚杆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并制定锚固力试验过程中防止锚杆杆体断裂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1)φ17.8mm锚索抗拔力不得小于230KN,φ20螺纹钢锚杆抗拔力不得小于105KN,φ18圆钢锚杆抗拔力不得小于60KN,φ18玻璃钢锚杆抗拔力不得小于40KN。
(2)将检测过的锚杆在现场做出标记并编号,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补救措施。
(3)锚杆(索)抗拔力检测要有记录,包括检测时间、位置、数据、检测人、施工责任人等,相关人员要签字备案,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如断层、风化带、顶板破碎、离层等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施工过程中空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7、加强联巷、巷道交岔口、峒室、车场、切眼等大断面巷道的顶板管理工作。设计时尽量将巷道选择在稳定岩层并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
8、加强巷道维修工作,定期进行巷道状况摸底排查,对年久失修或其它原因需要维修的巷道,要列出巷道年度维修计划,安排专门队伍进行维修。
9、各区队在处理掘进巷道高冒区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矿长组织落实,保证安全施工。
10、巷道、硐室施工要做到一次掘进成巷。
11、架棚支护的管理
(1)架棚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棚距、下底宽、前倾后仰、调斜、迎山角、撑木数量位置、护帮护顶材料规格等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予以明确。
(2)棚子必须接实背严,棚腿必须支设牢靠,严禁支在浮煤浮矸或软底上,棚腿腿窝深度不低于0.2米。
(3)各区队必须在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金属支架等作为备用,且所有金属支架在使用前必须由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12、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各区队每班必须配备专职的质量验收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在当班处理,当班处理不完的必须和下个班现场交接清楚,安排下个班处理。在遗留问题处理结束前,不得进行与处理遗留问题无关的任何工作。
13、各施工区队必须建立采掘工作面管理台账。记录支护质量、顶板状况、问题处理情况等;遇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对应现场施工平面图详细记录每个部位的支护情况。
(五)严禁空顶作业。采掘工作面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严禁作业。
1、回采工作面在机道作业时无临时支护措施的。
2、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3、端头、超前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4、相邻两架及以上支护不合格的。
5、掘进工作面在永久支护完成前,未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
(六)地测科认真做好地质资料的收集、调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各区队技术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协助地测科收集上覆岩层及煤层的相关地质资料,查明上覆岩层岩性、结构及地质构造情况,为巷道支护提供依据。
(七)煤巷必须按规定安装顶板离层仪监测顶板离层,区队要安排专人对顶板离层仪定期观测、记录,做出分析,以更好地指导巷道支护设计。
三、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一)当班的班长、区长、验收员必须进行“三位一体”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当班验收员对顶板支护负监管责任。
(二)各工种开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作业。
(三)各区队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每班必须配备一名质量检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