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监局鲁南监察分局建立“连环纠错”工作机制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南监察分局认真落实省局“1247”工作要求,建立“连环纠错”工作机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最大化发挥监察执法引导推动作用。近日,在滕东煤矿召开由辖区11处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执法公开裁定会议,强化四个环节,进一步放大监察执法效能,实现“监察一矿,提升一片”的效果。
一是宣讲形势任务,在思想环节上加压力。围绕近期安全生产事故讲清楚严峻形势,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讲清楚法律责任,结合近期政治生活大事讲清楚维护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增强维护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必要性。
二是建立纠错模式,在管理环节上增活力。“连环纠错”监察机制是通过对一处矿井开展全系统各环节的“解剖式”监察,建立隐患“错题本”,向矿业集团所有矿井通报,后续发现自查自改不彻底、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实现“监察一环扣一环,执法一环严一环,企业一环紧一环,提升一环好一环”。
三是解剖问题隐患,在治理环节上提动力。通报检查情况时,分专业对隐患逐项指出法规要求、分析管控漏洞,说明危害后果、提出改善建议,督促引导企业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增强“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治理的能力。
四是分析处罚裁量,在守法环节上强定力。针对立案调查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调查取证情况,详细解释法律责任及处罚裁量依据,列出从重处罚情形,鼓励企业提出疑问,通过互动交流,提升普法效果,引导企业增强对法律法规敬畏意识,提升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