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安全分析
作者:马文龙
有一句话说的是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慎终如始,则无败事,道理很朴素,放置于四海而皆准。
这几年,安全生产工作可以说是“乌云压城”,声势浩大。国家层面的监管理念在创新,公司层面的安全管理机制在不断完善,各领域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前仆后继,一浪高过一浪。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现场违章现象不断。作为一名基层安全管理人员,首要“静下心”来分析原因到底出在哪里?
众所周知,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根据我们的经验和已发生的事故案例,绝大部分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占到事故的90%以上(工作站位不当、不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不当)等等。这里面关键点就是当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交叉的时候,就是事故发生的时候。今天时间因素,我们主要讲一讲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消失的行为”一种是“显现的行为”,“显现的行为”易于发现,及时制止纠正、改正,就可避免事故发生。但更为关键的“消失的行为”才是安全管理的难点和盲点。那么什么是“消失的行为”;员工在看到他们所在区域有管理人员时,他们是否会改变行为,从不安全到安全作出反应,如(调整个人装备、改变身体姿势、改变作业方法、改用正确的工具、停止作业等),这些反应通常说明员工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只是没有去执行。举个例子:一名作业人员在高空平台上动火作业,没有正确悬挂安全带,当看到安检人员时,马上正确悬挂“安全带”,但检查人员并没有看到。那么这种行为即为“消失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因检查人员的出现,在短时间内谋些行为会完全的“消失”。由于消失的很快,检查人员无从发现,也就谈不上纠正和改正。从而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这也正是施工现场违章现象不断的根本原因之一。
那么找出了“病因”我们就要“对症下药”。开出的“药方”有两味药;一、要提高安全认知。什么是安全认知,就是人们在面对风险时,知道该怎么做,包括安全规程、安全常识特别是岗位作业标准。只有安全认知能力提上来了,我们职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提高。安全专家顾思全说:“缺乏安全认知,职工就会稀里糊涂受伤害。缺乏安全意识,事故就会不请自来”,所以我们要想实现安全生产,就要不断地提高我们的安全认知。业务培训是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之一,也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只有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了安全认知到位了,安全作业才能有保障。二、安全心智重塑。简单的来分析就是人们面对问题时不同的心理反应,从而导致不同的行为方式。我们来分析一下几种典型的不安全心理。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重要心态,有这种心理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认知,而多数是“明知故犯”,他们大多数人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这种侥幸心理的持续“发酵”势必会引发大量的“消失的不安全行为”。再就是麻痹心理,这种心理在行为上表现为习惯性违章,什么是习惯性违章,就是指常年累月积攒下来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并且没有及时纠正而逐渐固化为常态做法的错误行为。存在这样问题的职工一般都存在这样的想法;就是一直都这么干也没出事,关键好像还省时省力,时间一长自我认知为就应该这么干,慢慢就会放松警惕。造成现场宁愿冒险作业,也不愿多伸一次手、多走一步路、多张一次口。这也是造成“消失的不安全行为”的另一主因。
以上不管是“安全认知”的匮乏,还是“不安全心理”在作祟,都是造成“消失的不安全行为”的主因。当下我们应深刻的认识到,“消失的不安全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必然是事故。通过分析及“对症治疗”我们要达到的疗效就是每名职工都建成“铜墙铁壁”般的自主“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长治久安、稳如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