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山西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转发
山西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
行为调查处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矿安综〔2021〕1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
2021年3月,山西煤矿安监局“两会”安全督导检查组突击检查发现,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欺骗和逃避监察执法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山西煤矿安监局及时向山西省人民政府报告,参照《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从严从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28万余元,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涉案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1年4月17日,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同志作出批示,指出山西煤矿安监局领导带头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打出严厉惩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组合拳,真正打到了违法违规企业痛处,体现了国家监察权威。要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学习山西煤矿安监局做法,铁腕打击整治矿山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抓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现将该典型案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矿山事故教训,将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4月27日
山西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1年3月9日,山西煤矿安监局 “两会”安全督导检查组在对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鑫煤业”)突查时,发现该矿存在被责令停产而拒不执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山西煤矿安监局责成太原监察分局牵头,联合古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该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派出督导组对调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为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相关责任者,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目的,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对该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从严从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国家矿山安监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对调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期间,山西煤矿安监局就世纪金鑫煤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多次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胡玉亭汇报,胡玉亭常务副省长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4月8日,胡玉亭常务副省长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古交世纪金鑫煤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请示》上作出指示,批准了调查处理建议,并要求通报全省。
二、案发时煤矿基本情况
世纪金鑫煤业隶属于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井田面积0.9524km2,可采储量5.2594Mt,为2020年山西省确定的减量重组煤矿,重组后矿井生产能力由45万吨/年提升至60万吨/年。因改扩建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山西煤矿安监局太原监察分局于2021年1月1日下达执法文书,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
一是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在被责令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井下生产建设。
二是9#煤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开工建设。
三是采取隐蔽、欺骗方式逃避安全监察,2021年3月9日突击检查时向监察人员隐瞒井下生产建设状态和作业人数。
四是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其中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9日违法组织生产建设期间,多数入井作业人员未携带人员定位卡。
五是井下9#煤层作业区域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
四、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了如下处理:
一是对世纪金鑫煤业前后三任矿长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具体负责井下生产组织的矿长助理解除劳动合同,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上级主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安全副总经理分别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党内警告直至党内严重警告的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对古交市应急管理局的两名安全监管专员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今后不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对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等另外6名监管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三是对世纪金鑫煤业给予警告;将世纪金鑫煤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责令世纪金鑫煤业停产整顿;继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世纪金鑫煤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所得,依据有关规定按上限顶格罚款处理,共计对世纪金鑫煤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128.38万元(其中包括没收违法所得246.23万元和5倍违法所得罚款)。
四是责成晋能控股集团向山西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向古交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